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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眼”焉能执法?

 

作者:蔡菊香 来源:本站原创 时间:2021-08-24 阅读:
摘要:新华社电,违规、不规范使用电子眼正成为公路“三乱”新的表现形式,引起广大车主和群众的不满,也损害着执法部门的形象。据

新华社电,违规、不规范使用电子眼正成为公路“三乱”新的表现形式,引起广大车主和群众的不满,也损害着执法部门的形象。据广东省政府治理公路三乱督查队统计,在对交管部门的投诉中,有70%是关于电子眼使用方面的。(12月4日《宁波日报》)。

久闻电子眼的大名,得知其为辅助交警执法,安装在各道路旁边的一项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对于这样一种能改善路况,控制司机驾车时速,减少交通事故发生率的新生事物,肯定会受到行路人乃至司机朋友们的欢迎,毕竟确保行车安全是关系到千万个家庭幸福的重要元素之一。

但是,一项新事物的诞生在给人们带来好的效果的同时,也有可能因监控不力,管理不到位,而派生出不良后果。电子眼,本来是协助交警执法的辅助设施,按规定必须定期检测和每年进行年审,以确保其在使用期内的准确性。但是,据记者报道,广东省计量科学研究院今年7月27日出具的一份检测报告显示,电子眼的发病率高达15%,而广州等6个地市没有一台电子眼送检。

按照常人理解,体检是为了人类自身的健康,而作为执法工具的电子眼是一台检测仪器,和人体接受体检一样,也要在规定的时间内组织安排其送检和年审和维护,如果不注意的话,一旦生病,其检测出来的数据的准确性肯定会受到显著影响,而把它检测出来的并不准确的数据作为对司机违障驾车罚款的重要依据,这样的罚款能得到众多受罚司机的认同吗?广东有70%对交管部门的投诉就是电子眼。

电子眼拍照,违障者罚款,受到警告,这原本很简单的事情,却又有什么“潜规则”在里面作怪,众多电子眼因长期超期服役而病了,成了瞎眼、斜眼、歪眼,相关部门却不让它们及时去看医生受检修复,而是让它们继续带病执法,碰上的司机只能自认倒霉,电子眼处于“民不告官不理”的状态,“多罚,多缴,多返还”已经成为普遍现象,电子眼成了交管部门名附其实的创收工具。更有甚者,有的交警不穿警服,拿着便携式电子眼躲在暗处,让一些司机一不小心就掉入他们的“陷阱”,真是靠山吃山,靠水吃水啊。

规范管理,加强监督,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确保行车安全和道路畅通,是交管部门、交警队、司机及行人的共同责任。但如果只把责任推卸到司机和行人身上,作为执法部门却知法犯法,违背管理制度,违障操作,把执法过程当作创收增收过程,那么,长此以往,这些部门还有什么威信可言,还用什么形象来按章执法呢?

一些电子眼病了,那些管理电子眼的相关部门,千万别被电子眼也传染病了!

【责任编辑:梧桐细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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