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家不应该是娇生惯养的柔弱动物
“80后”作家张一一近日在论坛上发文称,作家被侵权易、维权难,而且是“肩周炎、颈椎病和心脑血管疾病的高发人群”,吁请将鲁迅忌辰设为“作家节”,以维护作家权益,保护作家创作。该文贴出后得到一些网民支持,也遭到了一些网民的炮轰,被几家媒体报道后俨然成了一桩文化事件。不过,类似这种眼熟的“提议”,没多大意义也没多少可行性,看到后不妨一笑而过,不必放在心上。
设立“作家节”,是一个空洞的口号,寻找不到吁请的对象。公众对这个群体的关注,仅限于那十几位畅销作家,而这十几位畅销作家收入都还不错,经常在这个榜那个榜上风光,与其他诸多弱势群体相比,设立个节日将其“保护”起来似乎还不是那么迫不及待。没有公众的关注,这个节日很容易沦为形式主义或者走过场。
想得到主管部门比如中国作家协会的响应也很难。按道理说,假如“作家节”成立,中国作协应该是最好的主办方,怎么说它也是8000名中国作协会员和5万名省市作协会员的“娘家”,而且好歹也算个行政单位,不仅名正言顺,而且在“化缘”方面也好办事(作家过节也得花钱啊)。但是,近些年,中国作协实在没有什么响当当的事情拿出来让大家看到,反而每每成为舆论关注点时,又多是负面消息。德国汉学家刚刚批评中国作家“一有空就爱喝酒、吃饭”,而众所周知,很多中国节日都是和福利挂钩的,中国作协若主办此节,免不了还会给人留下口实。
张一一目前正在“积极联系韩寒、郭敬明、张悦然、步非烟等‘80后’作家集体签名”,“也在努力取得铁凝、二月河、贾平凹、余秋雨、易中天、唐浩明等前辈作家的支持”。这种努力精神可嘉,但效果未必能有。同辈作家固然会有几个欣然捧场,前辈作家肯为这个更像突发奇想的念头“捧场”?作家权益的维护,从根本上讲还得从法律角度去考虑,像“版税被拖欠”、“作品被抄袭”、“写书成被告”等问题,完全可以通过严谨的合同文书、确凿的证据保存等办法规避风险,即使有些问题解决不了,也只能有待法律逐渐完善,设立这么一个节日,对作家维权没有什么促进作用。
相反,网民对于设立“作家节”的批评看上去更有道理。“农民都没有自己的行业性节日,凭什么就要设立‘作家节’?”,“作家们应该多多务实、多用一些好的作品说话,而不是整天在这个什么奖或是那个什么节上一味瞎折腾。”每逢国内某项文学奖的颁发,主办方总会声称,这是“中国文学的一个节日”云云,可这些文学奖,无论名头有多大,出来后都不免遭到“内定”、“分奖”、“买奖”等质疑,让这些“节日”很大程度上蒙上了“灰色”。所评选出来的获奖作品,很多在文本本身和社会影响方面都不尽如人意。在这样的状况下设立“作家节”,容易给观众留下作家们又在巧立名目自娱自乐的嫌疑。
抄袭、裸奔、包养、乞讨、下跪……近年围绕作家产生的这些新闻,虽不代表中国作家在公众心目中的整体形象,但无疑也损伤了一直以来被以“人类灵魂工程师”冠称的光环。身体写作、胸口写作等市场化写作行为,也使得大批作家涌入赚钱的大军中,每本书的出版,都是概念先行,炒作辅佐,写作本身反而退到最不重要的一个环节。诚如网民所言,中国各级作协会员加在一起有几十万,可每年呈现给人们的真正的好作品有多少?
作家的权益要保护,作家的身体健康要关注,但作家不应该是娇生惯养的柔弱动物,在物欲横流和竞争无处不在的现代社会,作为其中一分子,作家应自觉地强大起来,投身时代洪流,影响普罗大众,等到这个群体成为被尊敬和爱戴的一群人之后,再设立“作家节”也不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