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疑精神的培养与培养诚信释疑的途径
余提倡培养学生的质疑精神,有同仁说现在的孩子什么精神都缺,唯独不缺乏“质疑”精神。他们什么都不相信,不相信学问能够改变命运,不相信老师的良苦用心,不相信同学的友谊,不相信……。这种现状的确是当今杏坛园丁面临的窘境。可是“此疑”非“彼疑”。
社会“诚信”的缺失,不可避免地会反映在孩子们身上。无“信”焉能不“疑”。今天我们暂不探讨“信”缺失的社会根源,仅从教育角度探究一下质疑精神的培养与培养诚信释疑的途径。
质疑精神的培养。进入中学阶段,不能再简单地让学生只接受“记问之学”,培养学生的思维能力应该是中学教育教学中不可或缺的程序。这种能力的培养,应该从教育教学两个层面循序渐进地进行。
教学中,应该抓住时机利用学术界的分歧,引导学生发表自己的观点。比如,日前余利用唐诗中关于李白“床前明月光”中的床的含义分歧,写了篇《“床前明月光”的“床”含义异说质疑》,此类性质的分歧在各学术界是普遍存在的。其中许多分歧已经是长期业界争论焦点或话题,尽管这些“分歧”绝大多数情况下并非心智、学识尚未成熟的中学生所能解决的,可要是通过引导学生对这些分歧发表观点,有助于学生质疑成论精神的培养。
在此前的拙作中,余提到过一个中国学者到美国学习工作,其孩子就读于美国小学。一天他看到孩子的老师给孩子留了个作业“谁应该对二战中日本遭受原子弹轰炸负责?”感到很诧异,这在中国是研究生才能接触到的课题。于是他找到孩子的老师问个究竟。孩子的老师告诉他,给孩子出这种尚无共识观点的题,不是要让孩子回答出中国式的准确答案,而是要让孩子在缺少成论的情况下,得出自己的结论。答案正确与否不重要,重要是必须是孩子自己的结论(一般孩子需要独自上网或到图书馆查找资料来完成这种作业)。
在日常教育活动中,班主任也应该鼓励学生对老师的要求提出不同想法。但是必须“据理力争”,不能简单地拒绝。必须让学生明白,如果不能说服老师,就必须按着老师的要求去做。因为老师的要求往往是经过长期验证的,尤其是日常校园学习程序,理解也要执行,不理解也要执行。道理很简单,因为学习是不可中断的,否则就不能在有限的时间内完成特定的学习任务,即便将来你理解老师的要求是正确的了,也没有时间再去弥补因为没有理解老师的要求而中止执行老师的安排造成的学业损失。因为个别老师偶尔的失误,拒绝信任所有老师,就不是教育的问题,而是医学的问题了。
教育的效果要想稳定,程序向来简略不得。虽然质疑与怀疑有着本质的区别,可质疑精神的培养大多是从学生对老师的怀疑开始的。许多先生面对学生的怀疑往往恼羞成怒,殊不知这恰恰是引导学生认识走向成熟的契机。是学生成长的必然经历。如果一个中学老师,你的学生在毕业前,从来没有对你的教育产生疑虑,这将是你教育的最大失败。
余在工作中就经常实行反向教学,时常让学生模仿已经练习过的题型,设计一套相应的试卷。然后依据试题的覆盖面、难易度、逻辑关系的严谨程度、表述的准确性给学生赋(优、良、合格、继续努力)等级。鼓励学生考老师,当作老师的回答学生关于本学科问题感觉到有难度时,你的教学效果就达到目的了。
教育就需要变不利条件为积极因素,既然社会公信力的缺失致使家长和孩子普遍对学校和老师缺乏信任,那么取信于学生与家长就是教育的第一道程序。也是培养学生诚信意识的前提。
“疑和信”从来都是相对而言的。质疑精神可以通过教育教学过程来培养,可是诚信意识的培养,却不能只局限于学生的校园活动中。班主任老师可以通过指导学生校外生活,培养学生的诚信意识。消费是与学生日常生活最密切的生活经历了,遭遇消费欺诈往往是学生忌惮信任周围人的重要起因之一。
老师需要让家长与学生懂得,对老师有着没有选择的信任,因为孩子要完成学业老师有着无可替代的地位。尤其是家长,由于教育是种专业性很强的行业,绝大多数的家长可能无法理解老师的有些做法,而客观上老师也没有时间把所有教育程序都做得到向家长说明。孩子的教育往往就是从对老师的不信任开始弄夹生的。不可否认,老师的教育也并非无懈可击。可这是一个两弊相权择其轻的道理。理由只有一个“无可替代”。除非你认为你的孩子不需要老师教育就能自然健康成长。家长可以为孩子在初上学时慎重选择学校老师,但这种选择最大的忌讳就是轻易再选择。
有调查表明,中小学中途转学的孩子,学习效果很难有本质上的改善,超过百分之五十的孩子会因此学业走下坡路。教育具有不可间断性,而孩子适应新环境的能力常常需要一个过程,除非转学的孩子得到所有新老师同步细心关照,否则这个适应过程对孩子学业造成的影响是难以弥补的。除非因为生活原因离开孩子已经就学的学校所在地,否则轻易不要给孩子转学,最明智的作法就是积极与老师合作。家长对于老师的做法,能不能接受取决于你是否真的爱你的孩子胜过于你自己的感受。有相当一部分孩子转学是家长与老师负气的结果。
学校教育是有固定时间与特定内容的,没有给所有学生留出多余的理解时间。许多事学生只有先去做,再去慢慢理解其合理性与必要性。这个道理晓谕家长和学生后,能够最大限度地赢得家长的支持,并引导学生主动接受老师的教育。
但质疑绝对不同于怀疑,质疑有观点不同的意思,前提是对某事物已经产生有别于成论的自己的认识。质疑精神,是思想的砥砺,值得提倡。
怀疑是表示对某事缺乏信心,不相信能够成为现实。其特点是对事务缺乏深刻的思辨,缺乏对事物深度的思考。本文开篇提到的那些学生的“不相信”,就是这种“疑”。这种观念的产生有其社会时代背景,是公信力缺失的社会普遍存在的现象。所以根除孩子生活中的疑虑是不现实的。可是通过引导,增强孩子们的诚信意识,还是很必要的。也就是说至少应该让学生认识到诚信是种美德,是维护自己利益的根本途径。不能将自己的不讲诚信的行为做得心安理得。日前,余发了篇《公德之于个人利益》,较详细地阐述了公德维护个人利益的原理。“诚信”也是一种公德,缺乏诚信的社会,大家都将是诚信缺失的受害者。
商业信誉与消费信誉是日常与普通人关系最为密切的“诚信”,时下的我们的社会里普遍存在商业信誉与消费信誉缺失的现象。如果你细思量,大概没有谁在这个社会里没有受到这种缺失的伤害。所以要鼓励孩子们在日常消费过程中自觉抵制不讲商业信誉的行为,不能对不讲商业信誉的行为采取消极回避的态度。更不能简单地算计维权成本,而应该把商业消费维权看作是种文明社会的义务。提醒孩子养成消费保留维权证据的习惯,遭遇商业侵权,要积极与侵权方交涉,并向“消协”等相关部门举报,请求“消协”与相关部门帮助维权。
商业诚信也离不开消费诚信,买卖双方诚信是相互的。现在都是超级市场,到了超市面对琳琅满目的商品,要轻拿轻放。损坏了要主动赔偿相应的损失。如果消费群体都为了一时私利,随意损坏超市商品,损坏了商品却逃避赔偿责任,那么超市就可能会为了减少损失,把那些被损坏的商品冒充正品卖给消费者。如果这种逃避形成风气,这次你逃避了,以后你不可能次次都能逃避,而销售方也会想方设法逃避承担相应的责任。销售与消费形成恶性循环,最终没有人能够幸免于劣质商品的侵害。
一邻居的孩子在早市夜市摆地摊,有次上货批发方多给付了三十件商品。这个孩子到家发现后,当即把多出来的三十件商品给送了回去。从此后,无论货物多么奇缺,批发商都优先给邻家这个孩子,而且始终是优惠价。这就是买卖双方诚信的良性循环。
教育离不开日常生活,学生对于周围人最初的不信任,往往产生于遭遇消费欺诈。所以诚信教育,不能只局限于学生的校园活动。班主任要对学生的日常生活给予指导。并在学生的校园生活里倡导重承诺,讲信誉。对于不重承诺的现象要旗帜鲜明地予以否定,但不要拿具体当事学生来说事(这是未成年人的特殊待遇)。
引导学生做承诺记录,把自己的允许与兑现记下来,也把别人兑现给自己的承诺记下来。每学期班里可以评比重承诺讲信誉先进同学。但这种精神荣誉,不宜给予物质奖励,否则容易误导孩子们。对这种孩子的奖励应该是精神为主。班里可以把讲信誉重承诺的同学拍成照片,附上简介,贴到公示栏内影响舆情。
当今中国“诚信”并非象在“诚信体系”完善的社会那样普遍适用。如果我们不把“诚信”在时下中国的可能风险告诉孩子们,孩子们将来到社会上因为诚信遭受不公正的打击后,他们会彻底不再相信诚信。
诚信是相互的,是种契约。如果在交往过程中,对方首先失信,你有权不履行承诺。这不属于不讲诚信,对方违约后双方的约定就不再存在,也就不存在失信问题了。当然了,如果你仍然愿意履行约定,那也是你个人的权力,这是个人道德修养水准的体现。可是这只能体现为个人意愿,不应该提倡。违约不讲信誉,就应该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者讲信誉,就是对诚信的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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