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乡遇故知
一个人在一个地方多次见面,你不会觉得有什么感觉,但是如果在异国他乡遇到他,你就会欣喜若狂。人生四大喜事之一便有“他乡遇故知”。最近读书似乎有类似的感觉。
暑假里爱上了喝酸梅汤,所以当我在鲁迅的文章里读到了他在北平喝酸梅汤的文字时,“酸梅汤”三个字让我眼前一亮,就有一种亲切的感觉。
昨天在“央视新闻”微信公众号里面推荐的学习方法“保持耐心”“变糊涂为清晰”的时候,也有故友重逢的感觉。“咦,此货我曾在哪里见过!”读到最后看文章出处,正是前一阵我看的一本《认知觉醒》的书。这不是在同一个地方见同一个事物的简单重复,而是同一事物在不同的地点的再现。
这不由引起我的思考:反复阅读一本书自然很好,但是难免乏味;广泛阅读的好处是重复不机械,我们会在不同的地方发现同一个东西,那种似曾相识或者故友重逢的喜悦更有意思。
同学们在小学六年级学过《飞夺泸定桥》,当他在《红星照耀中国》中再次看到“飞夺泸定桥”的故事的时候,他一定会比对其他故事更感兴趣一点。他会惊喜地说这我们在小学学过,这样的重复当然会加深人的印象。
我在鲁迅的文章时,感觉就是遇到了故友。读到伯夷和叔牙不食周粟的故事,只是鲁迅的改编让他们多了一些趣味。读《我的节烈观》时,我记起《儒林外史》中王玉辉三女儿绝食殉夫的故事。《春末闲谈》他从青虫的麻醉针说起,揭露统治者对大众的麻醉与奴役,这让我自然联想到《昆虫记》中萤火虫给蜗牛打麻醉的记录以及鲁迅先生在《藤野先生》一分钟提到他为什么弃医从文的原因。
这种无意的遇见,不是刻意而为,往往会有一种小小的惊喜。是“他乡遇故知”的喜悦。“大宝明天见,大宝天天见。”其实天天见,就没有什么新鲜感了。但是如果你在大洋彼岸,某个宾馆看到一瓶大宝,或许会有不一样的感觉。
我们对长篇小说的人物比短篇文章中的人物印象会更深,因为故事情节不断更新,同一个人物会不断出现在不同的场合里出现,或者某个人之前出现,在后来的某个情节里再次出现,我们对这个人物就越来越了解,越来越熟悉,他的名字就容易被人记住。这种重复并不是简单机械的重复。
诗歌中的典故也会给人一种如见故人之感。这些典故往往一词一句引起夸时空的回忆,有四两拨千斤的效果。“无人送酒来”就会想到王弘重阳节给陶渊明送酒的典故;“到乡翻似烂柯人”就会想到王质烂柯的故事;“闲来垂钓碧溪上,忽复乘舟梦日边”想到文王姜尚、伊尹商汤的故事。当然,须是先前有过一面之缘才会会心一笑,才会有故人重逢之感。
它不是踏破铁鞋得来,也非“寻他千百度”得来,他是不期而遇的意外惊喜,是“似曾相识燕归来”的欣慰。在陌生的人群里,你是我的熟人。当你看到岳飞字“鹏举”的时候,你是不是想到了很多?读到“东篱把酒黄昏后”是不是会浮想联翩?
交友才有重逢的喜悦,多读才会有不期的遇见。翻开书,期待这样的惊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