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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人


作者:喜剧收场eddy 来源:本站 时间:2021-08-18 阅读:
摘要:1睁开眼睛,发现太阳光已经呈八十度透过窗户铺开在宿舍的地板上。在成都的冬天能看见阳光实属不易,前一段时间的阴沉天气终于

雪人

1

睁开眼睛,发现太阳光已经呈八十度透过窗户铺开在宿舍的地板上。在成都的冬天能看见阳光实属不易,前一段时间的阴沉天气终于换来了今天的阳光普照。

我瞄了一下宿舍,一个人也没有了。再拿起枕头边上的手机,时间显示已经是上午十一点二十四分。有人说如果把手机整夜放在脑袋边上不关机的话会长脑瘤,我想说的是去它的脑瘤,它爱长哪儿长哪儿,我只是受不了一睁眼看不到时间的感觉,换句话说,就是我具有很强的时间观念。通常我只会等别人,而从不会让别人等我。

这个时候我听到了有人开门的声音,接着听见有人疾步走进来。

“谁啊?”

“你怎么醒了?”

“一睡不起那就不叫睡觉了。”

“醒了就快点起来了吧,你还记得今天有啥事不?”跟我说话的这个人是马东,河南人,在这个大学里比较知心的一个朋友,我们宿舍四个人,不能说和其他人关系不惯,只能说我和他走得更近一些。

“不记得了。”

“我就知道你这记性,做个梦就什么都忘了,”我听见了打火机的声音,然后便闻到了一股烟味。我不抽烟,但对于二手烟的味道我是再熟悉不过了。在家里有老爸每晚的腾云驾雾,来到大学里住校又有马东这个混蛋的冲上云霄,我发誓如果某一天我已经分辨得出各种烟的味道,我一定会做出犯法的事的,“今天晚上不是说好了去唱歌吗,期末了,大家都要想再聚一聚,也挺难得的,现在的年轻人相处了两年关系还能这么好,真不容易。”

怪不得今天周六没课我还呆在学校,平常的这个时候我应该都在家边喝咖啡边看早报了。现在我的记忆力除了她之外什么也记不住,可能是把记忆太多地献给了她,像这类聚会的事我从来都需要有人提醒。

“都有些谁啊?”

接着马东像念经一样吐出了一串我仿佛在哪儿听过但又记不起是谁的名字。

“哦,这么多。”

“大概十来个人吧。对了,我还有事,你中午就随便吃点什么吧,下午我再给你打电话。”说着他便像个神仙带着一屡清烟关门而去。

他总是很忙,具体忙什么我也不知道,我只是知道从大一进校到现在,他一共和六个女的发生过暧昧不清的关系,不过到最后都没成,他的感情是个悲剧,欧里庇得斯式的。

我依然不想起床,阳光渐渐不能直接照进宿舍了。我可以听见门外和窗外的人声越来越鼎沸,午间的下课铃响了一遍,它在今天已经影响不了任何人,除了靠铃声判断午饭时间已到的食堂的猫。

准确说是从今天各系开始停课考试,我们编导系是最后一个考试的系,所以第一科考试还要等三四天。考试对我来说已经不如高中那样具有警报器的作用了,不会复习,不会紧张。和她分手后似乎我就已经波澜不惊了,任何事在我心里都打不起水漂了。我家就在成都,每个周末我都会回家去,不是因为想家,而是因为没有生活费,回家可以吃免费的饭。在家除了吃饭就是捏着手柄盯着电脑玩实况足球,为一些虚拟的东西疯狂呐喊,仿佛已经没有勇气再面对现实生活的一切。在学校的时间,也都花在了一个MP4上,看书,听音乐,欣赏美女图片,就是想尽一切办法不让自己想到她。但是此刻我的记忆却出奇的好,曾经和她的一系列画面就像中了病毒的电脑不可阻挡地弹出无数个网页一样。虽然分手已经快两年了,可爱上一个人只需花一秒喝下相思水,而忘掉一个人却需要用一生来熬那碗孟婆汤。但我花了两年却连汤的配料都没弄明白。

正当我想使用忧郁的情绪继续追忆过去的时候,收到一条短信。马东发来的:“小子,别再躺着胡思乱想了,赶快起来去吃东西!”看完短信,我笑了,他还是算挺了解我的。

起床后,我去学校里面唯一一家比较体面的餐厅吃了一个套餐,然后又点了一杯饭后咖啡。选这里吃饭是因为这里平时人都很少。这儿的东西贵得吓人,一杯劣质的咖啡就要标价五元。不过我也得感谢这个抢人的价格标准,只有这样学校才会空出这么一个安静的地方供我坐坐。

和她在一起后我便疯狂地爱上了咖啡这个并不属于中国人消遣范围的饮料。虽然很多人,包括很多朋友都告诫我咖啡喝多了对身体绝对是不好的,但是没办法,就是戒不掉。曾经有几次还试图挣脱掉它给我套上的枷锁,但都无济于事。就像风依然会四面八方地吹来吹去一样,咖啡依旧是我生活的必需品,最爱品。她也曾问过我为什么和她在一起后会爱上喝咖啡,我的回答也许有点花言巧语的成分,但也是出自我真实的感受啊。她问:“为什么会爱上喝咖啡?”我回答:“因为我想熬夜来想你啊。”

马东是个麦霸,整个晚上他就像个破产的守财奴一样抱着麦克风,释放他那沧桑男人仅余的激情。其他人则遍布包厢的各个角落,打牌,喝酒,玩筛子,还有个我不太认识的女生坐在我旁边一个劲地哭,而她旁边自然会有一位殷勤的男生拿着手纸不停地安慰。靠每首歌结束时那一小段的间隙,我隐约了解到原来是那女孩的男朋友企图直接冲向她的本垒,却遭到她无情的拒绝,并且还叫他滚蛋,谁知道现在又开始后悔不该对他那样。女人真是像马蜂窝一样充满神秘感,让人捉摸不透。

我一直坐在包厢的一个角落里,坐得很低,怀里搂着一个抱枕。我对他们所玩的东西都没多大兴趣。其实我唱歌唱得还可以。现在的年轻人都挺流行用“还可以”这个词不评价别人。这个词我们可以分析一下,首先“可以”是一个绝对带肯定语气的词,如果只是用这个词来评价,那被评价的人一定会感觉很舒服,但如今二十一世纪的青年们哪有这么容易就把别人抬到自己的头上加以肯定,所以“还”字就带来了一点勉强,就像刚点燃了一堆旺火却又泼下一盆凉水。“还可以”一词就只是一个礼节性的赞同的意思。我在这里用这个词对自己的唱功做出评价也不是因为我谦虚,而是我真的是配得上这个水平。

马东的破锣嗓子在声嘶力竭地飙完他最喜欢的《离歌》之后已近崩溃的状态。都说环境对一个人的影响是很大的,在这样的氛围中呆久了会不会以后再听到《离歌》就会想是不是阿信唱走音了呢?

感谢信乐团的歌写得不是一般人能够拿捏好的,马东看来已经撑不下去了,但他并没有放下那布满他唾液的麦克风。他拿着麦朝我走过来,我立刻惊得直起身子,他该不会要我跟他合唱吧?

“沁泽,唱首歌吧?”

“跟你?”

“当然不是跟我啦,我唱太多了,嗓子快不行了。”

我感谢上帝的耳朵并没有聋。

“那我跟谁,下首歌是什么?”

“一会儿开始你就知道了,反正是你会的,也是你很喜欢的,我特意给你点的。”

我点了点头,接过了马东手中的麦克风,这感觉有点像从殖民者手中夺回并不属于他们的土地一样。

“那我跟谁唱?”

“小艺要唱,这里面唱歌还行的女生也就她了。”

这里面唱歌最不行的男生其实也就是马东了。

我又点点头,眼睛朝小艺那里望去。小艺是山西人,在北方能生出她那么低个儿的女孩子真是挺不容易的。第一次见到她是上课老师要她起来回答问题,当小艺起来已经把问题回答得差不多的时候,老师说了一句完全可以收进历史百佳句中的话:“同学,要尊重老师,请站起来说话!”

音乐开始了,听到前奏我便明白了,这是一首我再熟悉不过的歌了。前奏里加入了一段人声伴音,“snow man,snow man,snow man”,这首歌带给我的那种画面感我是一辈子也不会失去的,尽管唱歌的人换掉了,但这份回忆永远是属于她的。开头是女声部分,小艺唱得很不错,声音很空灵,和范晓萱是两个感觉。

我没有想到在一年后还会和别人一起唱《雪人》,曾经我以为这首歌只存在于我们的故事中。

一句句冰冷的歌词,勾起了我心里一段关于“雪”的回忆。

高二那年的冬天我们走到了一起,相识的过程并不浪漫,可始终都没有离开一个字:雪。

我们的开始是因为“雪”,我们的结束也是因为“雪”。我从来都没有见过雪,即使见过那也是在电视上,那种从天空中一片一片轻盈跌落的白色精灵。在我的记忆里成都只下过一场雪,可我却因为去外地了而错过了这场只持续了两个小时的雪。那是在我读初二的寒假,我跟随家里人去海南度假。大清早起来我打了个电话给沈飞,他是我从初中到高中的同班同学。他接起电话后我本还想向他炫耀一番海南的辣妹有多饱眼福,可我还没说几个字他便开始兴奋地喊道:“下雪了,下雪了,沁泽,外面现在在下雪呀,是大雪呢,你马上回来看吧!”我马上回去当然是不可能,但当时我在电话的那头已经听得目瞪口呆。成都也会下雪?难道连上帝也会朝这里打喷嚏?那次的雪让成都人民整整兴奋了一个星期,有些想太多的女孩子还天真地天天在户外祈祷,祈祷再来一次降雪。遗憾的是那次和雪结缘两小时的成都天空直到今天也再没见过一片雪花。

高三毕业的那个暑假我和她一起去了峨眉山。我们在高考前填志愿时一起将第一志愿那一栏填上了一个辽宁的大学。她选择那里的原因很简单,因为那里会下雪,而我选择那里的原因则是因为我爱她。可最后她考上了,而我三个志愿全没考上,老爸费了好大周折才让我读到现在的这所学校。她小时候曾去过一次辽宁,那一年那里下了一场很大的雪,她一天醒来打开宾馆房间的窗户,看见外面呈现白茫茫的一片。这对于一个从来没有见过的雪的充满幻想的南方女孩来说绝对是一件极其新鲜的事情。她不知道原来这个世界在披上了一件白衣之后会更加让人心旷神怡。她父亲带着她在宾馆楼下堆了她这一生第一个雪人,他们按照最传统的做法,用萝卜充当雪人的鼻子,用了个漱口杯当作帽子。她想让自己的雪人一直这样伫立着,于是从房间里拿了件她父亲的大衣来给它披上。当她父亲告诉她雪人只能生存在冬天,等春天一到来,雪开始融化,雪人也不会存在了的时候,她还为此大哭了一场并且吵着说一定要让自己的雪人一直待下去,不管春天,甚至夏天。但现实不会给人惊喜,没过两天秦淮以北地区便大范围开始升温,冰雪融化了,雪人也在一夜间荡然无存,只剩下那根萝卜和漱口杯。雪就像一个人的某种感觉一样,到来的时候让人欢天喜地,离开时却从不打一声招呼。

在峨眉山上的连心锁边,她说要在那年冬天和我在这里来看雪,堆她人生的第二个雪人,我说好,我会想办法保护她的雪人的。但是还没挨到冬天我们就分手了,并且那年冬天峨眉山上异常罕见地没有下雪。

 

2

由于边想事情边唱歌,我在唱男声部分那一句“眼看春天就要来了”的“春”字时破音了。不过也没有人听到,唯一一个在听的小艺在那个字时很巧地打了个喷嚏,所以我的演唱依然是完美的。一个人要想完美也是一个道理,只要不让别人看到自己的缺点,那这个人就是个完美的生物。

唱完后我坐到了小艺旁边,也没别的意思,只是想进行一些最基础的沟通。我们同班一年半了,却只说过两次话。那还是大一快放寒假的时候,她不知从哪弄来我的电话给我打来。因为我们班住成都的不多,所以她想让我帮她养盆栽。我没理由不答应,就接下了这个任务。第二次便就是学期开始我把盆栽还给她时一些很礼仪的对话。

我在她旁边坐下,她正在喝可乐,对我的到来没什么反应。

“山西下雪了没?”

“下了。”

“哦。”

这谈话看起来开始得并不理想,我喝了口桌上不知道是谁的啤酒,“你堆过雪人吗?”

“堆过啊。”

“怎么堆啊?”

“用雪堆。”

“那你一定见过大雪喽?”

“你不觉得你问话的逻辑有问题吗?”

她是个挺安静的女孩,不过她却要抽烟,喝酒,偶尔还会打架。这种类型的女孩子虽说不是很讨男孩子的喜欢,但却有一种说不出的魅力散发在她们犀利的眼神中。现在我一直在观察她,试图从她的眼眸里看到她过去是否经历过被强奸一类的事。

“有没有雪人到最后都不会融化的呢?”

对于我这个问题她没有回答,只是对着我笑了笑,便起身去跟他们玩游戏了。从她这浅浅的笑容里,我可以清楚地读出五个字:你是个白痴。

我从周一开始复习考试的科目。然后面对一系列的考试。对于一个从小就在无数考试的压力中成长起来的中国学生来说,坐在考场中就像坐在自己家的电视机前一样轻松。考试周结束,我送完马东去火车站后才回家。回到家,我倒头便睡,等一觉醒来,已经晚上七点多了。爸妈也做好了饭等我起来吃。说实在的,其实放假和平时上课没什么区别,唯一的不同就是放假的时候想睡觉不用跟老师请假。

晚饭吃红萝卜烧鸡,是我最喜欢的菜之一。吃饭时老妈告诉了我两件事情。第一,是表哥的婚期已经决定了。今年的年三十是在二月初,他们的婚期就定在大年三十那一天,所以我们一家人要去北京参加他的婚礼,并在那里过年。我是个独生子,表的堂的兄妹对我来说就是最亲的了。我和表哥又是从小一块儿长大的,不说一起经历了多少风风雨雨,起码最快乐的那段时光我们都是在一起度过的。他比我大三岁,今年该满二十四。他从医学院毕业后就到北京去实习,最后就留在了北京。除了表哥外,我外公外婆,小舅和小姨都定居在北京。所以我妈才会提出今年到北京过年的主意,本来这家人也就好多年没有团圆过了,这次正好是个机会。表哥的这个女朋友是从高一时就在一起了,整整八年了,这个数字在现在年轻人的恋爱界中绝对算得上是个天文数字。我是一路见证了他们感情,所有的悲欢离合或者苦苦等待在下个月终于算熬到头了。下个月,他们便会走过红地毯,交换戒指,然后接吻,我不敢再想下去,我怕再想下去会心生妒嫉。

妈告诉我的第二件事情是他们准备要把以前的那套旧房子卖掉。那套房子是我从初一一直到高三毕业居住的地方。高中一毕业我们便搬了新家,搬到了现在这里。那套旧房子对我的意义绝对不只是一个用钢筋混泥土建成的建筑物那么简单。我的回忆全在那儿,她带给我的回忆全在那儿。从学校到我家的那段路我们一起不知走了多少遍。我永远都会记得我爸妈去河南参加老同学的葬礼时她在我家住的那三天,那可能是我长这么大以来最开心最幸福的三天了。我们买回来一大包零食,坐在沙发上边看电视边吃。晚上我们紧紧地抱着彼此入睡,我还记得她第二天早上抱怨我鼾声太大的表情。然而现在那里已经空空荡荡,并且过不了多久便会有别人再住进去,用新的欢笑覆盖掉我和她过去的回忆。

晚饭后我回到自己的房间里,锁上门,然后拨了一通电话给表哥。

“哥。”

“是你啊,前两天我一直给你打电话打不通。”

“在学校信号经常不是很好。年三十结婚?”

“我给你打电话就是想跟你说这个。是啊,你哥我已经走进坟墓了,什么时候轮到你啊?”

“八年了,和嫂子八年了吧,真不容易啊,你还真行,还真挺过来了。”

“已经被拴死了,没办法呀,哈哈。你什么时候来北京啊,早点来吧,在我入棺之前咱们两兄弟再好好地玩玩。”

“好。北京下雪没有?”

“没有,今年可能又没雪了。”

“哦。”

“还想她?”

“谁?”

“装蒜。”

“如果有办法不想的话。”

“你真要让她成为你永远的痛?哈哈,好了,不说了,我还要帮你嫂子选婚纱呢。”

“好的。”

“早点来。”

“嗯。”

放假第一天,反而不像在学校里睡得那么肆无忌惮,早上八点就起来了。爸妈已经去上班,没有现成的早饭放在餐桌上。其实这种早上起床只有自己一个人的生活我从初中开始就习惯了。我从储物柜里拿出一袋蛋糕,再从冰箱里取出一盒牛奶,坐在沙发上吃了起来。这是在楼下超市里买的所谓欧式蛋糕,我没去过欧洲,辨别不出其真假。说不定明天去超市看到同样的蛋糕,上面的品名却成了“刚果土著糕点”。

牛奶有点太冷,所以我没有喝完。大学放假没有具体的假期作业,我想这其实是学校对学生所使用的伎俩。没有作业学生就会整日无所事事,无所事事就会极度无聊空虚,然后就会回想起在学校的日子过得是那么的丰富多彩,最后就掉进了校方设下的圈套,开始期盼开学之日的到来。

我倒了一杯咖啡握在手中,在家里面转来转去。最后转回我的房间,视线像是已经有所准备似的落在了我那个唯一上了锁的抽屉里。这个抽屉我已经有一年没有打开过了,就像是一个潘多拉魔盒,只不过里面装的不是灾难,而是那段始终缠绕着我的回忆。如果我打开它,那些回忆就会像洪水般冲垮我心里面那座还不够坚固的堤坝,然后淹没,最后由另一个口涌出来。

但我还是打开了它。一叠叠的信纸堆积在最下面的位置。压在它们上面的还有一些照片,胶卷,日记本,还有一串用罐装咖啡的拉环连成的手链。我坐在地板上,看着抽屉里的这些东西,脑子里的放映机便开始吱吱地放映起来……

“咖啡对你来说意味着什么?”她挽着我的手问我。

“意味着对你的感情。”

“为什么?”

“有苦有甜。太苦,涩口,太甜,腻得很,所以甘苦合并,才是幸福啊。”

“我把你每次喝的罐装咖啡的拉环做了个手链,”说着她就递了给我,“要好好保管,如果我发现它不见了,你就等着跪搓衣板吧!”

“那么毒?”

……

“冬天我们再来这里吧,这里会下雪,南方能下雪的地方不多。”我们在峨眉山中腰的一个云亭里休息时她对我说。

“好啊,你就那么喜欢雪?”

“不下雪的地方永远都不可能完美。”

“我没有见过雪。”

“当冬雪覆盖掉地面上的一切时,那感觉真的是很奇妙。整个世界仿佛就在那时安静下来了。”

“还能堆雪人?”

“对啊,如果冬天能一直延续下去就好了,雪人就永远不会融化。不过你要作我那个永远都不会化掉的雪人,知道吗?”

“一直守在你家门口?”

“一直。”

 

3

突然电话铃声打断了我的思绪。我在枕头边找到手机,是沈飞打来的。他现在在湖南一所大学学法语。学校挺不错的,加上他人又聪明。大一第一年便在学校拿到了奖学金。

“沈飞。”

“你还记得我啊,你小子一个月都没有给我打过电话了,给你打电话又老是打不通。”

“在学校信号不好,打出去打进来都经常不通。”

“放假了?”

“嗯,昨天放的。你也放了?”

“早放了。对了,后天有空没?”

“有啊,怎么了?”

“同学会。”

“高中?”

“对,后天晚上六点在S火锅店。”

“高中同学会,那……”

“她也去。”

“是吗?那我去会不会不太合适?”

“你小子想什么呢,我知道你现在还放不下她,但人家既然都显得这么大方,你一大男生还扭扭捏捏干什么。大家同学关系就行,别弄得太尴尬。”

“知道了。”

“唉,如果可能的话,早点从她的阴影中走出来吧,我不喜欢看到你现在这个状态。”

“就像你说的,如果可能的话。”

下午我去电影院看了场电影,是王家卫的新片,也是他第一部英文电影《蓝莓之夜》。诺拉琼斯和裘德洛演主演的。放映厅里人不多,大概只有十个左右,几乎都是成双成对的。当我一个走进去之后他们还一直盯着门看,以为还会有个两手捧着爆米花的女孩子跟在我的后面,但结果是让他们失望了。

由于人少,我没有按照票上制定的座位入座,而是在第二排选了一个座。这样便不会影响到后面那群人的“吧唧吧唧”。我也不会因为厌恶这种声音而跟他们提意见以致造成不必要的冲突。

普通群众对王家卫的电影的概括都是三个字:看不懂。但我想如果普通人都能看出电影大师在镜头里面蕴含的深刻哲理的话,那“大师”这个词肯定会猛掉价。就像书法中的草书艺术一个样,就是要越看不懂越能够表现出书法家的笔艺。

《蓝莓之夜》讲述的是一对在爱情中迷失的男女慢慢找到爱情真谛的故事。电影里有这样一段对话。

“我记得你的话,永远不会关着门。”

“有些时候,尽管你有了钥匙,那些门,还是无法打开,是吗?”

“就算那门是开的,那找我的人离开了,能吗?”

我喜欢这段对话。我的门永远是开的,就算她没有钥匙也能进来,但她却再也不会进来了。因为我们本来都在里面,而我的这扇门最后一次打开,却是她离开的时候。

放假第三天开始让我觉得有些恶心。早上睁开眼的时候看见窗外天色阴沉沉的,便不是很想起床,看了看时间,才九点,索性躺在床上想事情。

我和她已经有近一年半没有见过面了。对于她的近况全都是从沈飞那里了解到的。现在她的消息我知道的就只是她比以前更漂亮了,还有就是有个男生在追她,至于答应与否便不得而知了。

我的电脑里有几张她的最近的照片。她的头发留过了肩,也剪了刘海。她开始化妆,淡淡的,在那张娃娃脸上也透露出几分成熟的气息。对啊,我们已经不再是生活在高中校园这种固定环境里的小孩子了。我们的选择不再只是限于隔壁班的谁,或是邻校的某某。在见识过更多事物以后,我们会建立起各自不同的价值观和人生观。这些意识让我们看待问题更加的世俗,在自己的情感方面更加的肤浅。青春的激情在这时我们的眼里毫不客气地变成了幼稚的冲动。

想着想着神经便又进入了休眠状态。等到再醒来已经是晚上六点。我实在佩服自己在假期里的精神状态竟然可以随意成这样。老妈告诉我机票订到了二十八号,算上今天还有四天时间,我庆幸可以早点离开成都。免得时间一长无聊到神经兮兮。

老妈喜欢一回家就打开电视换到中央一台收看新闻联播。我相信每个人做一件事情的动机都不会仅仅是想做好眼前这件事,他们总会有更长远的目的,所以我妈并不是单纯地想看新闻联播,她更期待的,是新闻联播过后那几分钟容易错过的天气预报。

然而今天的天气预报却给了我一个不大不小的惊喜。当预报员说出“从明天开始接连三天我国西南地区将大幅度降温,并且有降雨夹雪的可能”这句话时我的兴奋劲完全可以让我妈把我当疯子。我只是一遍又一遍地大声重复喊着“雨夹雪”,“雨夹雪”。难道真的会下雨夹雪?想想上一次见到雨夹雪也是在念高一的时候了。

那个早晨和所有高中生的早晨一样,七点不到就出门去学校了。高中生的睡眠是永远不充足的,所以出门时只是感觉到天上有东西落下来,湿湿的,冰冰的,但没有注意到这里加入了一点特别的物质。待走到大街上借助车灯打在这还没有破晓的空气中时才看见怎么天上掉下来的这些东西都落得那么缓慢。仔细一研究它们掉在衣服上然后化掉的过程,才发现这竟然是小雪粒。这是我记事以来第一次见到雨夹雪,但相对于真正意义上的雪来说,我还是一直处于期待中。

晚上我到很晚还没有睡着,可能是因为“雨夹雪”的兴奋,也有可能是对明天要见到她的不安。无论如何,明天都会和平日不一样。

第二天早上起来,窗外没有任何动静。

中午吃过午饭,依然没有。

天气预报果然是全国最不要脸的大骗子,并且谎言被戳穿之后都不用负责的。

还有五个小时我就要见到她了。我应该主动去跟她打招呼吗?还是当作完全不认识。一些矛盾的想法出现在我心里面,一直在挣扎,在纠结。说心里话,我是挺想见她的,但仅仅只是想见而已。

好不容易挨到了五点半,我穿上一件简单的外套,脖子上绑了根围巾就出门了。打了辆出租车花了半小时准时到达S火锅店。

我没有来早,走进店门迎宾小姐便问我是不是同学会的。我说是,然后她告诉我在二楼。今天晚上整个二楼都被我们包下了。

排场还真不小,二楼一共有十桌。人也已经来了差不多有四十多个了吧,都入了座。我对高中这个班的同学其实是没有什么感情的,因为从小就不停地转学,不断地面对新同学结交新朋友,对同学之间的感情就看得很淡薄。都说友情的真挚程度是需要时间来考证的,但每次交了个朋友还没多久就又转到另外一个学校去了,我没有时间。还好我还有沈飞,直到我初三转走时我们都是一个班,但到高二转到他那个学校时我们又是同班同学了。虽然我们的友谊在中途缺掉了一些,可最后得以延续是我们的缘分啊。

一见我来了沈飞便跑了过来。我本想热情地跟他打个招呼以表示半年不见的思念,可他却表情严肃地把我拉到一个没有人的角落里,看了看我,然后用很低的声音说:“她来了。”

“我知道啊,你不是告诉我她会来吗。”

“但事情没有这么简单。”

就在这时我发现了她的身影,侧身对着我。她穿了一件有毛领的白色羽绒服,头发烫成了大波浪,戴了一幅橙色边框的眼镜,正眉飞色舞地和旧同学攀谈。她的人缘一直很好,也许是由于过去是班长的缘故,大家对她都是服服帖帖的,具有领导才能也是她的一个魅力所在吧,不然我们的感情不会一直被她引导着,直到最后走向结束。

“那是怎么样?”我望着沈飞,被他的话搞得迷迷糊糊。

“她是来了。”

“然后呢?”

“她男朋友也来了。”

“什么?”

“男朋友,她的……男朋友。”沈飞说话的声音越来越小,就像是不想告诉我什么,但又要尽到让我知道事实的责任。

“男朋友?你昨天没有告诉我这事啊。”

“我也是今天才知道的。他是辽宁人,来这儿玩几天再回去过年。”

我注意到坐在她旁边的那个男生,跟她靠得很近的那个男生。很长的头发,没有染色。没有戴眼镜,隐约看得见他左耳耳垂上有一颗银白色的耳钉。从他坐在凳子上的姿势可以推测他应该长的蛮高,可能比我还要高半个头。他穿了一件黑色的夹克衫,对于东北地区的人来说,南方的冬天只能算得上是他们那里的初秋季节。

“你没事吧?”沈飞见我不说话一直盯着那边看。他可能以为我会做出什么愚蠢的事情来。

“没事,我只是没想到会那么快。”

沈飞没有说下去,他也不知道该怎么说下去。作为旁观者,他对别人的感情也不好多作评论。

我明白为什么会有那么多的人要想尽一切办法逃避,拒绝接受事实。因为他们都是玻璃人,害怕承受不了残酷现实的敲击而变得支离破碎。可我接受了,在毫无准备的情况下。接受之后我也没有被击碎。也许有人对于这种现象会说是我心如止水,但我认为更确切地说是我心里的水早被她吸到枯竭了。

 

4

像是一切都早已被安排好的一样,我和她在同一桌,沈飞坐我旁边,她就在我正对面。我们没有打招呼,她也没有看我,至少在我看她的时候没有。我坐下后没有再说话,我觉得现在不管说什么都会被一种奇怪的东西覆盖掉,从而不被任何人听见。

她男朋友好像不知道我和她以前的关系,因为他并没有用很敌意或者是嫉妒的眼神看着我。我们对视了三次,他的眼神让我感觉到仿佛那是两年前的自己。

她站起来发表了一通餐前致词,作为一班之长这是她的职责。起身前她脱掉了羽绒服,这时我才发现她不仅变漂亮了很多,而且身材也丰满了许多,开始渐渐有点女人的感觉了。

我们这一桌相对于其他几桌显得有些安静,很少有人说话,就算说也只是相互敬酒时说的一些祝福的话。除了她的男友整桌人都是知道我和她的过去的。我也没有话可说,一个人闷头猛灌啤酒,灌到三瓶的样子我感到头开始有些天旋地转,眼前的人也开始带拖影了。

我刚要拿第四瓶酒时沈飞按住我的手,我转过头看着他,我读出他的意思:不能再喝了。他真的很担心我喝多了说胡话。我这个人喝醉了不会大喊大叫地发酒疯,也不会到处惹事,但会说很多话,平时不敢说或是不能说的话在这种时候就会如潮水一般涌出来。我拍了拍沈飞的手,告诉他我没事。

她男朋友帮她夹了些菜,她微笑着说了声“谢谢,.....”。谢谢后面还说了个什么我没有听清楚。她应该知道我在看着她,但她依然没有看我,只管埋头吃东西。我在她的面前几乎就可以说是一个陌生人,或是一个曾经认识但现在不想再有关系的人了。第四瓶酒我直接用瓶子喝下去半瓶,喝完感觉胃里面的东西有点往喉咙管挤。

我看着她,看着她那因为吃东西而渐渐被擦掉的唇彩,看着她那双晶莹的眼睛,看着她那细细的眉宇。突然间这一年积压在内心底处想说的话全都爆发了出来。

“他是你的雪人对不对?”我望着她,她也意识到这是对她的提问,便抬起头。但过了很多秒钟她都没有回答我的问题,她也望着我,眼神诧异。

这时候全桌的人也都抬起头,看着我,或是再看看她。气氛一下子变得有些紧张,仿佛一触即发。

“他不会融化,对不对?”我又发出第二个问题,说话的分贝也比刚才要提高了许多。沈飞见势头不对,拉了拉我的手腕。

“雪是会融化的!”我突然吼了起来。

很明显,我的情绪已经不受控制了。沈飞站起半个身子,试图拉我坐下。其他桌的一些人听到这里的高分贝音量也把头扭到这边。

“你在说什么?”她终于说话了。

“你不知道我在说什么吗?那我可以再说清楚点。”我的情绪在这时已经爆发到了一个极致,说的话也完全不顾它将带来的后果。

“不要这样,沁泽!”沈飞拽着我的手想把我拖下楼。其他桌的一些同学也过来帮忙控制局面。

“我是大楼玻璃上的一个指纹?”酒精的作用让我忘了四周还有那么多旁观者,“是手纸上喷嚏的秽物?”

她坐在那里对于我的发疯无动于衷,但脸色已经铁青。她男朋友在旁边似乎还在努力弄明白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还是***的急涌冲出来的几万吨废水?”

突然安静下来了,我可以感觉到大家的目光和注意力都聚焦在我一个人和刚才我说的那些话上。这样的场面持续了十秒钟,我一直盯着她,这时她也盯着我,我们的四目交接,可此刻我能体会到的,只有崩溃。

当后来回忆现在发生的事情时,我根本想不起来自己都说了些什么。

我撇开她的目光,摔开身后的凳子和沈飞的手,跌跌撞撞地跑出了火锅店。这一次见面后,我们也许再也无法再见了。

寒风不会在意人们的心情,它只是自顾自地吹着。

依然没有见雪飘下来,倒是有些绵绵细雨。我忘了拿刚才摘下来的围巾,脖子上一圈空空的。每一个毛孔今晚仿佛都十分的脆弱,一颗颗雨滴就像是硫酸,在一点一点腐蚀着我的皮肤。

沈飞给我打来了电话,我没有接,压掉了,并且关了机。

我上了一辆出租车,没有回家。而是去了以前住的那栋旧房子。

它不像现在的大多数住房是小区式的,而是以一个四合院为中心,四面各有一栋八层高的楼房组成的一个小院子。没有门卫,但平时都会有院子里的老大爷老太太坐在院门口自告奋勇地充当门卫。在这里大家就像是一家人,比如过年的时候就有热情的邻居挨家挨户地恭贺新禧。

我走到院子里,没有一个人,也许是下雨的缘故。只有每栋楼里每层楼的声控灯时明时灭。

我坐在房檐下的一根木凳上,感觉头晕得厉害。我把双肘撑在膝头上,用手捂着脸。胃里面的东西在不停地翻滚。神经中枢似乎已经土崩瓦解。

这个木凳,没有变,去年初秋的某一天,我回到这里拿一些旧家具时,就坐在这个木凳上接了一通电话。

……

“在干什么?”

“搬家时没有拿我们的东西,我现在回来拿。”

“我们的东西?”

“就是那些照片,纸条什么的。”

“哦,这样。沁泽。”

“什么?”

“我有些话想跟你说。”

“在电话里吗?你都一个星期没给我打电话了。”

“在电话里比较方便说。”

“哦,那说吧。”

“嗯,你知道…谈恋爱…是两个人的事情对不对?”

“对啊。”

“所以……所以……”

“……”

“所以……”

“所以你不想了是不是?”

“……”

“所以你现在打电话来就是为了跟我说这个是不是?”

当时院子里有很多人。有两个老大爷在下象棋,有三五个老奶奶在议论蔬菜的价格,一群小孩儿踢球打碎了一楼阿姨的窗户。但这一切发出的噪音我在那一刻都听不见了,只有电话那端的轻微的呼吸声像加倍放大了音量一样。

“嗯,对,我不想了。”

“能知道为什么吗?”

“没有原因。只是不想了。”

……

用脑回忆让我想吐。我干呕了一下便找到院子里的一个小水渠,蹲在那里,天上的雨也不见停,反而越下越大,滴滴答答敲在我的背上,脖子上,头上。我就蹲着,酝酿了很久终于吐了个一塌糊涂,吐的时候雨水由头顶流下,冲刷着我的面部。我用右手抹了一把脸,我分不清楚抹下来的水到底是雨水还是泪水,也许唯一能够证明我哭过的证据就是我那双红红的双眼。

“叔叔,叔叔……”

我的耳朵告诉我有人在叫我,我转过头一看,一个大概六七岁的小男孩儿站在我身后。我试着平静我刚才吐出的情绪,然后把身子转移到面向他。

“别叫我叔叔,叫哥哥。”

小男孩对我的要求有点疑惑,但他还是照做了。

“哥哥,能不能送我上楼?”

“你爸妈呢?”

“他们在家,我刚才跟姐姐去看电影走丢了。”

“你不敢一个人上楼?”

“很黑。”

“好吧。”说着我努力站起来不摇晃,然后顺着小男孩指的路带着他上了楼,回了家。他的父母本想好好感谢我,可我还是谢绝了。就在他们一个劲儿地说谢谢的时候,我疯了似的跑下楼,接着冲出院子。

雨像疯子一样地下,我像疯子一样地跑。

一路跑到家,脱掉衣服倒在床上便睡了过去。

 

5

我拿着登记卡顺利通过安检,然后站上了那条长长的传送带。今天一早起来天就感觉阴阴的。现在是早上八点,机场的人不多,我顺着传送带缓慢的速度向前行。落地窗外的飞机被甩在了身后,可我还是不停地 回头去看那换了个角度的写着西南航空的机身。

离开一段时间也许是件好事。说得好听点是去调整一下心情,难听点其实就是在逃避。对于那天同学会发生的事情,我努力想让自己平静下来,起码正确地看待这些事。但现在味觉变得异常的敏感,对这杯变味的咖啡的反应有点超出自己的想象。前两天和沈飞通电话时也尽量避开这个话题,他也不愧是我的好兄弟,没有再提,也没有责备我当时的冲动。

这是她的人生,我凭什么要去抱怨别人的选择?

我坐在一个靠窗的位置。

很幸运,每次乘飞机都是坐在窗户边的座位。我喜欢飞机在起飞和降落时的那种感觉,看着外面的事物在几分钟之内离开你的视线,然后在云层里穿梭一段时间,最后再看见若隐若现的城市,落到地面。生活最终还是要在地面上展开。一脚踩下去是机舱地板和一脚踩下去是厚实的水泥地的感觉是截然不同的。

空姐们都很漂亮,统一的蓝色制服搭配红色的领结,真有一轮烈日挂在蓝天中的感觉。乘客在她们的引导下也陆陆续续入座了。坐在我旁边的是一个大概四十多岁的中年男人,身材微胖,模样长得还好,只是头发已被岁月无情地开发。他一坐下便打开一张环球时报挡住了我观察他的视线。

乘客都已就座,机舱门也关了。我靠在椅背上,等待飞机起飞。

就在我准备关掉手机的时候,沈飞打来电话。

“沁泽,上飞机了没?”

“上了啊。”

“快看外面,下雪了!”

我坐起来把脸贴住机窗往外看。果然,一片片白色的雪花正从天上飘落下来。真的下雪了,对面候机厅里的落地窗前也站满了人,大家一同欣赏着这场再次和成都交叉的白色的浪漫盛会。

“那个…你什么时候……”由于在机舱里信号不好,还没听清楚沈飞要说什么就断了。

我关掉了手机,靠在窗边静静地体会着这场再次和我擦肩而过的雪带给我的不寻常的感受。

飞机已经驶进跑道,雪一片一片在我的窗边划过。有的打在窗上,融化掉,变成水,最后再返回到冰冷的空气中。

起飞了,我关上了档光板。

我想在这个时候,和我错过的,不只是一场雪而已吧。

北京的冬天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冷,下飞机的时候不用戴上围巾和手套也能抵挡机场外凛冽的寒风。

哥来机场接的我,我们俩兄弟大概也有大半年没有见过面了,但在出口那群等待接人的人群中我还是很容易地就认出了他。他穿着一件灰黑色的布制风衣,头发剪成了寸头,相比以前那种木村拓哉式的长发更有一种结婚男人应有的成熟,一副六百度的眼镜架在鼻梁上,所以我还在下电梯时他就把我看见了。

“成都今天不是下雪了?”这是他见到我的第一句话。

“可和我没缘。”我把行李扔进了他那辆银色帕萨特的后背箱里。

“北京前天下了雪。”

“是么?”我坐在前排系好了安全带。

上一次来北京是三年前了,上一次来的前一天也是雨雪纷飞,但偏在我抵达的时候天气骤然变暖。

“有什么变化?”哥问我。

“没什么感觉,和上次来的时候差不了多少。”我懒懒地靠着车窗,观察着北京的冬日街景。

一对男女在结了冰的河面上嬉闹,女的疯狂地追着男的打闹,然后便抱在了一块儿,热烈拥吻。公交卡充值点的窗口前排了长长的队伍,旁边十米外是一排等待光顾的公共厕所。

“我们先回我家吧,明晚送你去外婆家。”

“好啊。”

“今晚就住我那儿,明天还有活动。”

“什么活动?”

“你会见一个女孩子。”

“什么?”

街道旁两辆发生摩擦的汽车被停在路边,司机们正等待交警来公正处理这事儿。

“你还记得你初三那年冬天来的时候,在外婆家小区里认识的那个女孩吗?”哥微微笑了一下,仿佛在享受帮助别人恢复记忆的那种快感。

我盯着前方亮着尾灯的宝马,试着在记忆层里搜索这个有些历史的人。绿灯亮了,宝马飞快地甩掉了我们,而我的记忆也越来越清晰。

“记得,我记得。”

当我还在念初三的时候,那是上一次全家都团圆的时候。在北京,外婆家小区的公共篮球场里,一个女孩子忘了带家里钥匙,就跑到球场来,吵着要我和我哥让她加入打篮球。我们没有办法,两个绅士怎么能拒绝一个女孩子的合理要求,并且这个女孩子长得也蛮可爱。那天她扎着一个马尾辫,穿了一条浅蓝色的过膝连衣裙。所以整个打球过程中我都为她是否会走光而捏了一把汗。她好像比我小一岁。至于她的名字,在我的苦苦回想下,想起来似乎是叫靳雅。后来都已经下午五点,她家里还是没人,我们就又带着她去吃了肯德基,在那里坐到八点多才回去。***还特地为此到外婆家道过谢,还不住地夸我和我哥是好孩子,还说有这样乖的孩子和他们家雅雅在一起她就放心了一类的话。

“没想到她还记得我们俩。”哥踩住了刹车,这一带红绿灯很多。

“你们怎么又碰到的?”

“那天我去外婆那吃饭时在楼下碰见她了,她先把我认出来。我告诉她我要结婚了,她还问起你的情况,她说什么‘那个感觉乖乖的小哥哥在哪儿呀?’”

“她还记得我?我们认识不过就那一天而已啊?”

“喂,你可别小看了一日情缘的魅力,电影里不就常常演吗,一天的相识,一生的相爱啊!”

“别闹了。”

“你们又都是差不多大的,考虑一下吧。”哥笑得更开怀了。

“她现在在干吗呀?”

“哦,对了,她现在在哥伦比亚大学念美术呢!”

“美国?”

“不错吧,她这次都是请了假回来陪家里人过个年,初几头的时候就要回去。”

我微微点头示意我知道了,便又把头侧向了窗外,扫视着晌午的长安街喧闹的景象。

美国?一个遥远的地方,曾经她说今后要到美国留学,还说要我也一块儿去。我毫不犹豫地答应了,虽然我知道我不可能去那里,但我决定要留在她身边,她要去的地方我也要想办法去。

有几个似乎是外来游客企图横穿马路,被交通协管拦了下来,游客对于这些管制有些恼怒,便和协管争吵了起来,引来了一大群说三道四的围观群众。

表哥的公寓是在城中心的位置,所以没过多久我们就到了。

嫂子在家,见到她我们很客套地寒暄了几句,也没有别的什么话可说。

中午我们在家简单地吃了些,晚上在必胜客点了个披萨吃。很久没有吃披萨都快忘了披萨是圆形的了,进餐中我们三人都没怎么说话,一种冷冷的气氛配合了冬季冷冷的天气。

 

6

从很小的时候开始,我和表哥就有个习惯,那就是只要我们一块儿住,就会彻夜攀谈。我们什么都聊,天南地北,但最多的时候,还是互相交流彼此的感情体验。这次也不例外,更何况我们已经很久没有这样聊过了。

表哥让嫂子把客房收拾了出来,今晚他陪我睡客房。从嫂子略带不满的表情中我不难看出在一对新人的新婚前期被人打扰是一件多么不舒服的事情。

我们在房间里,他坐在床上,抽着烟,眼睛直盯着天花板,一个马上就要步入婚姻殿堂的男人现在的内心应该是挺复杂的吧。我坐在淡红色的地毯上,玩弄着身边加湿器里冒出的烟雾,湿湿的,把我的手心蒸起了水珠。

我还在上小学五年级的时候,我到他家去。晚上我们躺在他那张硕大的床上,裹在一床被子里。他很兴奋地跟我说着一个名字叫做蔷薇的女孩子,他说他喜欢她,他说可以为她做任何事情。前两天还跟踪她一直到她家门口,不为别的,只是对跟她有关的一切无比好奇而已。

关于蔷薇的故事,好像后来她有了个男朋友,但不是我哥。

还有我初一那年,大年三十那天,还是在他家的卧室里。我们没有睡觉,听着外面震耳欲聋的鞭炮声,他站在窗口,那个时候他就学会了抽烟。他一口口地把烟雾吐进布满寒气的天空中,然后转过身来对我说:“以后随便学个什么乐器,增加点魅力值,找个富婆嫁掉算了吧,又有跑车开,又有钱花!”在他说这话的前一周他的第一任女友刚刚甩了他。

现在他的未婚妻不是什么富婆,在婚后的几年里我想也不会开上跑车。他还是面对了现实的感情,接受了一个实在的,爱他的女人,曾经的幼稚就留给岁月去嘲笑吧。

“你和她之后又见过面没有?”他熄掉只剩下过滤嘴的香烟,吐掉最后一口烟。烟雾在房间里四处飘散了一阵,最终烟消云散。

“和谁?”

“别再逃避了,有些东西你必须要面对。”

我背靠着铺着白色墙纸的墙,思考着我哥的这个问题。

“我们见了面也不能怎样。”我选择了逃避。

“她已经是过去式了。”

“过去进行时。”

这时嫂子进来了,端了一盘水果,她把盘子放在地毯上,对我微微笑了一下,又转过头看了看表哥,一句话都没说就出去了。

我用盘里的叉子戳了一片苹果,放在嘴里嚼着,在北京这种干燥的地方必须多吃水果。

“也许是太年轻了吧。”哥又拿出一根烟。

“罗密欧和朱丽叶也很年轻。”

“那看看他们的结局。”哥把烟点着放进嘴里。

我继续吃水果,一时间我哑口无言。

“你们开始的时候不也很年轻吗?”我是指他和嫂子。

“我们也有过波动啊!你不是不知道吧?”

“但是结局很好。”

“婚姻吗?这其实不是你想象中那样完美的结局。这只是你在厌倦了不安定后对稳定感情的极度渴望罢了,没什么大不了。”

“这是你的婚姻观?”

“每天回来躺在同一个女人身边,抚摸着同样手感的皮肤,这皮肤还会随时间增加而变得不再光滑,况且我和你嫂子已经同居那么多年,新鲜感早就荡然无存了。”

“所以你腻了?”

“谈不上腻不腻吧。感情是生活的基础,一个家对于一个人来说,尤其是随着年龄的增长,这尤为重要。”

“我能明白你的意思。”

透过卧室的窗户可以看到外面北京的夜景,相比于成都少了些浮华感,天冷得厉害,人们晚上都不愿意出门,怕整夜的好心情都被寒风刮得一干二净。

“有咖啡吗?”

“还那么爱喝这玩意儿?”

“不可或缺。”

“今晚就别喝咖啡了,我给你来点好东西。”说着他起身出了房门。

突然一股寒气袭遍了我全身。虽说北方的室内都有暖气,一进屋就应该脱衣服,但我始终不习惯冬天在家里面只穿一点点。也许是心理作用,我总感觉如果墙面被捅出一个窟窿,我就会把马上被冻死。所以我又加了件毛衣在原本只套着一件T恤的身上。

表哥回到了卧室里,手里拿着一个土色陶瓷茶壶和两个似乎是和壶配套的陶瓷杯。他把它们放在地毯上,自己也索性一屁股坐了下来,坐在我跟前。

“知道这是什么吗?”

“茶。”

“正宗的铁观音。好几十块一小袋呢!”他把茶杯横放在我们之间,然后拿起茶壶摇了摇,“这是我最喜欢的茶。”

他给两个杯子都满上:“铁观音要茶水分离,茶是茶,水是水。”

我不太懂茶,所以只有恭听表哥发表他对茶的见解。

我端起一个茶杯,凑到眼前。杯身上有些菊花的图腾,挺别致。我闻了闻和着茶水表面的热气散发出来的阵阵茶的淡香。第一口品下去感觉味道苦香,但不涩口,茶水在舌尖,在喉管轻盈地流淌。刚才感到的寒冷在这个瞬间便消失不见,随之而来的是流遍全身每一根血管的暖意。

“怎么样,很舒服吧?”

“的确,这茶确实很棒。”

“和你的咖啡比呢?”

我看了看表哥,慢慢放下手中的茶杯,抿掉嘴唇上最后一点茶液:“你知道,咖啡在我心目中的地位是难以被超越的。”

“那只是你认为。”他笑了笑。

“那为什么老是戒不掉?”

“是你的潜意识并不想把它戒掉,你需要一些带苦味的东西来让你时刻体会到甜蜜的味道。”他打开了床头柜上接着小音响的CD机。第一首歌是Brothers Four的《Try to remember》。

“你马上就要结婚了,过去在你心里还能占到多少?”

“回忆对于一个人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就算你现在体会不到,将来你也能体会的。很多人都说想忘掉那谁和谁,但当他们真的忘了之后发现自己的回忆里空空如也,就又感到失去了判断现在幸福与否的参照物了。”

“不是想忘掉,只是想摆脱她的阴影。”

“你终于肯面对了。”表哥笑着给我的茶杯里倒上茶,“尝试接触一种新的饮料的,茶比咖啡健康。”

“我会试试。”我和表哥将手中的茶一饮而尽。

要放弃咖啡我想我是没有多少自信,但减少对咖啡的依赖程度也是可以试试的。

“说说明天究竟是怎么一回事。”我突然想起表哥说过的明天的“活动”。

“我带你们去吃西餐。”

“西餐?干吗要选择这个?”

“不知道,情调吧!”

“靳雅真的还记得我?”

“怎么不记得。要不要哥把你们撮合了,你们又同龄,又都孤苦单身,怎么样?”

“别瞎说!”

他说着说着就大笑起来了。靳雅现在到底是什么样子我是不知道了,就连小时候的样子都很模糊。我们这样见面到底有什么意义,我弄得不是很明白,难道只是因为曾经有过几小时的缘分?

CD机里播出的第二首歌是Micheal Learns To Rock的《That’s why you go away》。一首轻摇滚风的歌曲,慢板的节奏,简单的配器,但听起来却是让人心碎。

 

7

北京的冬季天黑得很早,下午还不到五点天色就开始变暗了。

我和表哥先到了和靳雅约好的西餐厅,刚才哥和她打过电话,她说就快到了。

餐厅很大,布置得很雅致,又很有超现代主义的风格。每一桌的凳子很像美国的早餐店的那种长凳。

餐厅中间放着一台白色的三角钢琴,一个穿着白色连衣裙的女孩子正在弹奏肖邦的第二号夜曲。琴上放着一本乐谱,但她几乎都没看过。

我们坐在靠角落的一个位置,这里稍微安静点,琴声也很难全分贝地传到这里,方便谈话。

桌上有一个红色玫瑰花样式的蜡烛托盘,上面放着一根蜡烛,大概是为情人们的烛光晚餐准备的吧。

在这之前我只吃过一次西餐,是和她一起,在那一年的情人节。那是我第一次真正意义上过的情人节。那天我们面对面坐着,她穿着一见白红横条相间的毛衣,毛衣左侧还别着一支胸针,是海豚形状的,很精致。她化了点淡妆,被桌边蜡烛打出来的轮廓光使她在那晚非常的超凡脱俗。那天我送给她一支用巧克力做成的紫色玫瑰花,就在那间西餐厅,当着餐厅里所有人的面。我起身走到她跟前,把礼物轻轻递给她,并给了她一个脸颊吻。大家都为我的举动鼓掌,我当时十分骄傲。可掌声是不能延续的,浪漫只是一个瞬间。

表哥拍了拍我的手臂,然后带着我的视线到一个正朝我们这边走过来的一个女孩子身上。她戴着一顶黑色的滑雪帽,一件黑色的宽松毛衣,脖子上系着一根细长的围巾,牛仔裤配雪靴,应该算是时下比较流行也比较普遍的打扮。过肩长的头发,五官标致的漂亮女孩子。

从表哥的眼神里不难猜出她就是靳雅。走近时她朝我们笑着伸出右手打招呼。她在四方桌的第三边坐下。

“哥哥好呀!”她给我哥问好,然后再把脸转向我,我发现她的眼睛很好看,很水灵,“喂,还记得我吗,柳沁泽?”

我很吃惊她也还记得我的名字:“这个…比那个时候漂亮多了,都认不出来了。”

“那就是不认得了嘛,说得那么委婉。”她努着嘴,“我可还记得你哦,那天你一直唱歌给我听,我点什么歌你就唱什么歌……好啦,别假装在回忆了,男人能记住的事情永远比女人少一半。”

我哥大笑起来,一切似乎都和他预料的一样。

一个男服务生拿着菜单走过来,我们点了些东西。我点的黑椒牛排,我对西餐了解不多,我只吃过这个,所以我没有看菜单,直接点的这道菜。

“那次的事情我是一直记着的哦!不像某些人,那么无情无义。”说话时她看着我,针对的是谁自然明了,而表哥依然在一旁偷笑。

“不是,那个……”

“得了吧,就不为难你了。那从现在开始,你可就要好好记住了,知道吗?”

我点了点头。这时我们点的东西送来了,表哥开了一瓶法国葡萄酒,给我们一人倒上一点。我拿起胖乎乎的红酒杯,把鼻子探进杯沿里闻了闻酒香,然后喝了一口,葡萄经过常年的发酵后的醇香顿时俘获了味觉。

“味道真不错。”靳雅品了一口之后称赞道。

“的确,和价格是成正比的。”表哥也同意。

我默默注视着靳雅品酒的样子。一对薄嘴唇贴在杯沿上,酒液和它们亲密接触时,她的两腮微微紧缩。一股优雅的气质,从她的每一个动作中散发出来。

弹钢琴的女孩子现在弹奏的是《The end of the world》。一首著名的美国乡村民谣,我还是第一次听到用钢琴独奏的这首歌,娓娓动听的琴声,我听入了神。

靳雅是个很开朗爱笑的女孩儿,她不会让气氛冷下来,她总是喜欢说些很有趣的事情来让大家开心。在美国的独立生活使她见识了很多,也学到了很多,她喜欢和别人一起分享这种感受。谈笑间,我发现这个二十岁的女孩很不同寻常。如果我们把自己的生活看作是一条直线的话,那她就更愿意把她的生活看作是一条虚线,同样都是由点构成,但她多给出一些缝隙,多一些空间,不把自己压得太紧。

饭后表哥开车把我和靳雅送到我外婆的小区:“记得婚礼那天穿帅点。”我答应了他,然后他跟我们道了别。

北京的一些小超市在冬天为了招揽顾客,还特地为一些想要即时喝到热饮的人准备了热水。我们就去小区门口的一家超市买了两杯奶茶,用热水冲开,握在手上,也可以起到暖手的作用。

我们进了小区大门,沿着左边的那条路走。一路上我们没说话,她只是把头低着看着手中的奶茶,任那热气一股股地扑向她那拥有白皙皮肤的脸。

经过公共篮球场时我提议到场边的长凳上去坐坐,她点头表示同意。

我们并排坐下,挨得很近,我抬起头扫视了一下球场。这里像是很久没有被整修过了,篮网早就不见了踪影,篮圈也毫不留情地生出了锈,并且由于过分承受篮球的压力而轻微地向下倾斜。

“这里不像以前那么新了。”我仿佛自言自语。

“不会变的只是一切都在变。”

“好哲理!”

“呵呵,没有,这是真理。”

“我们居然都还互相记得,很神奇。”

“什么呀,你才没有记得我呢!”她的语气很可爱。

“那换个说法,我们还能再见面吧!”

“不相信?”

“只是不可思议我们相识的缘分还能再继续,我一直觉得缘分是很吝啬的。”

“是不是才结束?”她转过脸看着我。

这时天空中发出一阵飞机飞过的轰隆声。但飞机飞得很高,所以声音不是很大。

“就像飞机一样,飞走了,还有下一个机场等着它。”我很平静地面对她的问题,并没有觉得很冒昧。

“但这个机场还会迎来别的飞机啊。”

“它飞走后机场突然下起大雪,雪越积越厚,其他的飞机都转听别的机场了。”

她又笑了,笑得很真实:“雪是会停的,积雪也会化掉的。”

“那需要时间。”

“所以问题只是时间。”

“纽约下雪吗?”

“下啊,我回来之前就下着呢!”

“好看吗?”

“见多了,就没有那种兴喜的感觉了。”

“和心碎是一个道理吗?”

“怎么说?”

“心碎多了,最后连碎片都找不到,心也就不存在,更何谈碎掉。”

“消极了吧。很多人在面对感情问题时都选择退避三舍,包括我自己也是,但真正解决了却发现另一个世界。”

“什么世界?”

“简单啊,一个能让自己重新再来的新世界。你可以重新开始编写你的开头,万事开头难,开头你自己决定,结局就留给时间吧!”

“我们现在算是朋友了吧?”

“Why not?”

“我很喜欢你这个朋友。”

“Me too!”

那天晚上我们聊到很晚才回家,我不想那么早回去,因为寂寞,因为无助。分开的时候我们互换了电话号码,她说这电话只是她在国内用的。不管怎么样,她的笑总是让我卸下防卫与她沟通,不过这让我很舒服。

等待的日子永远都那么痛苦,包括等待无聊的结束也是一样。在外婆家的几天每天早上我都十点过起床,和阳台上的盆栽一样,被阳光照得懒洋洋。还好我房间里还有一台小舅的旧电脑,这样整日的光阴才有办法打发。

后来爸妈也来北京了,屋里突然变得热闹,也变得拥挤起来。大家看起来都对表哥结婚这件事表现得很开心。

偶尔还是会想到她,想到那天晚上的最后几句对话。说是对话,其实只是我一个人的独白,这些话在她心里还能溅起水花吗?我想难了吧。

 

8

婚礼的日子大家都起来得很早,我也不例外。

在为我哥高兴之余,我更多的是心不在焉。

我端着一杯咖啡,坐在沙发上,看着家长们东忙西忙。我也努力让自己融入这喜庆的气氛中,但最终没有做到。

磨蹭到十一点多,我穿上一件休闲夹克便跟着他们去婚礼举行的酒店了。今天我不是主角,也没有我多少戏份,所以不用穿得太正式。

婚礼在一家五星级的酒店里举行。礼堂布置得很豪华,换个词可以说是奢侈。除了必不可少的红地毯外,在地毯上还撒满了红色的玫瑰花瓣。一会儿嫂子将会挽着表哥的手顺着这条红地毯走过,他们走向的,是幸福,是辛苦,我无从知晓。

亲戚朋友们也都到得差不多了,我找了个位置坐下,等待婚礼的开始。我思考着自己的感情,什么时候会挨到这一天。在我十几岁的时候,我还期待着这一天快点到来。在我那时天真的幻想中,结婚是一件多么美妙而又激动的事情啊。能和自己所爱并又爱自己的人缘定终生,长相厮守,那是多少有情人梦寐以求的结果啊。可现在反而害怕事情有个结果。结果就意味着会有结局,可结局是好是坏,无法猜测。

我想省掉婚礼的过程,我见过很多人的婚礼,这一次也不外乎是一样的,大同小异:走地毯,司仪无理取闹式的逗乐,三拜,证婚人说话,然后就一桌一桌地敬酒。折腾到下午三点过才结束。

宴请结束后大家似乎雅兴未尽,还要分桌打麻将。我很清楚这是不属于我的世界,我借口说有点累就先离开了,妈问我去哪,我说我回外婆家。

二月的北京街头永远和冷字分割不开,不管你穿的再厚,再结实,也很难抵挡住寒风钻心的袭击。

我一个人走在大年三十的西单,街上的人并没有因为今天日子的特殊而减少,相反的是人行道变得更加拥挤。人们已经很少像传统过年的方式那样在年三十都呆在家里面,外面广袤的世界总比家里的墙壁有意思。

我和身边的行人擦肩而过,有时还会撞到,但大家都会忘记说对不起,原谅也就更无从谈起。

路边的树我很难想象出春天的时候它们又能茂密如旧,那一根根光秃秃的枝丫让路过的有心的路人伤心到想落泪。

天色有些灰暗,我偶尔抬头,竟能看见躲在云朵背后一直皱着眉头的太阳。

“…沁泽…”

我似乎听见有人在叫我的名字,下意识地转过头,却判断不出声源在哪。

“柳沁泽!”我随着这声音的方向看去,看见一个女孩子在朝我招手。

“赖琳琳?”我回应了她一声。

“是啊。”说着她朝我这边走来,她是我初三时的同桌,关系很不错,不过她复读过一年初一,所以比我要大一岁,“你怎么在北京?”我知道她在北京体育大学练艺术体操,但在这么大的陌生城市里居然能够碰见熟人还是让我吃了不小一惊。

“我来这里过年嘛,你知道我在这里有亲戚的。”

“哦,我好没想到呢,竟然在这里遇见你,不过真的好久没见了!”我们大概自从高二暑假时见过之后就再没见过,到现在都是在网上偶尔联系。

“你看起来……很成熟嘛。”她身材本来就不错,今天又穿的无比成熟,一件红色的皮外套,里面只有意见贴身低胸毛衣,一条黑色的紧身牛仔裤配上大概六七公分的高跟鞋,差点就能当我阿姨了。

“哪里嘛,学校的人都好成熟,我不这样穿就会被嘲笑的。”说话时她一直笑着,看得出见到我她确实很高兴。

“你在这里干什么,春节怎么都没回成都?”

“我们学校要排练节目,春节都不放假,是不是很可恶,”她做了个鬼脸,“当然就回不去喽。晚上我和学校一些朋友约好了一块儿过年,去唱歌。对呀,你去吗,你唱歌不是还不错吗,去吧!”

“这个……”我有些犹豫。

“哎呀,别想了,走吧!”说着她挽着我的手就走,“对了,你吃晚饭了吗?”

“晚饭?我刚吃过午饭。”

“没事,现在都四点过快五点了,走吧,我想吃KFC,陪我吧!”

我们便去了附近一家KFC,因为刚吃过饭不久,我没什么胃口,所以只点了一个土豆泥外加一杯咖啡。

“我准备要结婚了!”赖琳琳一坐下便给我来了个重磅炮弹。

“不,等等,你说什么来着?”我不太相信自己耳朵刚刚听到的是那几个字。

“我要结婚了啊!”她说这话时看起来异常的平静。

“和谁?”

“我老公!”她从手提袋里拿出一包女式香烟,抽出一根放在嘴里点燃。

“你老公又是谁?”

“我们开始有半年多了吧。”

“谁追谁的?”

“当然是他追我,本来一开始我不是很喜欢他,但后来我生日那天,他做的事情感动了我。他在一家夜店给我包下了一个卡座,然后把我在北京所有的朋友都叫来了。就因为这件事我开始喜欢他了。”

我喝了一口咖啡,看着眼前这个女人,几年没见却已似变了一个人。

“你……你不觉得太早了吗,我说谈及婚嫁。”

“不早啊,我已经二十二岁了,他都二十八了。”

“他是做什么的?”

“搞IT投资的,是个副总经理,月薪很高。”

“你就准备这样就嫁出去了?”

“我现在有点现实了。”

“怎么说?”

“因为他是北京人,我以后想留在北京,如果和他结婚的话想留在北京是绝对没问题的。他买了套房子我们住,我们一直同居着。”

“这就是你的现实。”

“感情应该是有目的的,只是我的目的已经不再单单限于要自己的男人爱我。”

她没有化妆,她告诉我化妆是自我欺骗的一种手段,她要为她自己活着,管别人爱不爱干嘛。

她因该是我的同学里面第一个把感情上升到婚姻高度的人吧,我突然感觉她活在未来,而我还活在过去中。

“打算什么时候结?”

“顺利的话可能再等半年就把结婚证办了吧,现在大学生结婚也不是问题。”

“家长都见过了?”

“见过了,我妈对他超级满意。”

“嗯,那好。”我看着她,也不知道还能说什么,“结婚吧,只要决定了就好。”

“那你呢,说说你呀,没有女朋友吗?”

“我?没有。”

“是分手了还是怎么样?”

“分手了。”

“是不是就上次你告诉我那个女的。”

“是啊,都分手一年多了。”

“决定忘了她?”

对于这个问题我只是笑而不答,准确说我是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我给你介绍个吧,我们艺术体操系的美女多得冒泡。”

“呵呵,还是别了吧,我上火。”

“晚上就要来好多个呢,有顺眼的告诉我就行,我帮你搞定!”

“我上火厉害。”

 

9

晚上确实来了很多美女,绝对是身材和长相都一级棒的货色,只不过对我已经失去了吸引力。

整个包厢里面大约十个人只有我一个男的,其他的都是紧身衣加紧身裤的奔放女性。她们都很HIGH,唱完歌后又放一些快节奏的舞曲,然后一个个衣服越穿越少。

让我没想到的是这些北京体育大学培养出来的体操选手竟然都是绝对的酒桶,喝酒就像喝白开水一样。两瓶伏特加,两瓶芝华士,还有七八瓶百威,对她们来说仿佛就只是稍微浓一点的醪糟水,一杯下肚脸色都不变一下。可我就不同了,我很少喝洋酒,又特别是像伏特加这种烈性的蒸馏酒。

我第一次知道伏特加是在《离开拉斯维加斯》里面,那个眼圈微红的伤心男人总是喜欢伏特加和波旁。我还记得一个镜头是他一边用左手扶着方向盘开车,一边用右手抓着一瓶伏特加往自己嘴里猛灌。整个画面没有声音,只有他那些让人痛哭流涕的动作。

我在喝了两杯下去后就已经天旋地转了,可她们还不罢休,还拉着我喝啤酒。

“怎么样,就不行了?”赖琳琳坐到我旁边,她也喝了不少。

“我,还行吧。”其实已经不行了。

“那就再来!”她端起两杯啤酒,把其中一杯递给了我。

我硬着头皮把这杯我从来没有觉得这么难喝的啤酒喝了下去,喝完后我感觉很难受,血液的上涌让我的泪水上涨,眼看就快满到眼眶边了。

我借口上厕所出去了。在走廊上我靠着墙坐在地上,从兜里掏出了手机,胡乱翻阅着电话号码薄。

播出第一通电话给马东…暂时无法接通。

播出第二通电话给沈飞…通了。

“沈飞。”

“哇,你从北京打给我啊?”

“没事儿干嘛,怎么样,还好吧?”

“行啊。对了,你知道成都下雪了吗?”

“今天又下了?我上次走的时候不也下了吗?”

“没呢,今天是大雪,而且积雪了!”

“积雪了?”

“是啊,时间再长点可能就可以堆雪人了。”

我哽咽了一下。

“雪人?”

“是啊,怎么了,北京下雪了吗?”

“没有。”说到这里我故意压断了电话,因为我用手摸了摸我的眼角,竟全是分泌出的液体。

接着我又打了个电话,打给靳雅。

“喂,靳雅。”

“是你啊,声音怎么那么虚呀?”

“没有啊,你在做什么啊?”

“我在外面呢,买东西,在西单。”

“西单?哦,在西单啊。”我说话的声音渐小。

“你怎么了,你……喝酒了是不是?”

“还好啦。”

“你看,都答非所问了,还说还好,你在哪啊?”

“我也在西单。”

“真的?那好,你告诉我在那里,我过来找你,然后你跟我一块儿回去,别喝了。”

“你没事儿?”

“我也马上要回家了,告诉我,你在哪儿?”

我告诉她地址,她说十分钟后到,叫我十分钟后到门口等她。于是我进去跟赖琳琳告了别,穿上衣服就下了楼。

十分钟后靳雅来了,她和我们第一次见面时穿的一样,只是没有带滑雪帽。她的眼睛依然晶莹透亮,散发着一种迷人的魅力。

“干嘛要喝酒啊?”她皱起了眉头。

“碰到老同学了。”

她扶着我的手腕,怕我摇摇晃晃地走不稳。我们走到地铁站,坐上夜间的轻轨。

车上已经没有几个人,我们这一节车厢除了我们就只有一个年轻小伙子端着一台手提电脑好像是在看电影,因为不时他会发生一阵开怀的笑声。

我和靳雅挨着坐,我一上车便睡着了,酒精把我的神经催眠,让我的眼皮自然闭合。

这次北京的旅程就要结束了,妈帮我订了大年初二那天的机票。我想早点回家,来北京毕竟只是因为一些事情,是有目的的,最终我还是要回到那个属于我的地方去。逃避只能让问题暂搁,作为一个勇敢面对生活的人,或者说作为一个积极面对未来的人,是要回去把问题解决的。这么多人,都把过去尘封了,那些只能成为他们整个乐曲中的一个音符。或许这个音很好听,或许这个“蝌蚪”还有一些其它的装饰音,但它毕竟只是一个部分,要完成一首奏鸣曲,就不能只沉醉于某个音的悦耳。

故事都会有个结果,并不是所有的都是喜剧收场。往往更多的受人喜爱的旷世杰作都是以悲剧收场,也许是悲剧更有一种与理想大相径庭的冲击力。

接受一个结果我花了一年多的时间,也可以说是浪费了一年多的时间。总以为完美才是属于我自己,现在想想这样也的确不公平。童话的结局仔细回想一下都是王子和公主从此过上了幸福的生活,但至于他们今后的生活到底怎么过,会不会有争吵和分离,作者从没提过。可当卡西莫多和爱斯美娜达缠绕在一起的尸骨最后被风带走时,那种感觉却给了我一种前所未有的安心。

等我再醒过来的时候,我发现我的头是靠在靳雅的肩上。她看到我醒了,对我笑了笑,笑得很好看。

我坐起来,揉了揉眼睛。还没有到站,我们还在轻轨上。

“下雪了。”靳雅依然笑着。

“哪里?”

靳雅看着身后的车窗:“外面啊。”

我把头扭过去,借着路灯的微弱光亮,我看到了窗外大片大片的雪花从天而降。安安静静的,没有声音。

黑夜里的白色精灵,带着纯洁的灵魂,在天空中翩翩起舞。

“什么时候开始下的?”

“刚刚啊,就你睡着那会儿。”

“我不太敢相信。”

“这是缘分。”

“我总是错过缘分。”

“缘分不会只出现一次。它会在你的生活中不断出现。”

“不断出现?”

“总有那么一次,你会抓住你的缘分。”

我们到站了,从地铁站到小区还有一段路,所以我们走着回去。

我终于站在了雪里,我感受到了雪花飘在我脸上的那种奇妙的感觉,就像是这些精灵的灵魂融入了你的体内,将你的烦恼洗去一空。我伸手去抓雪,怎么也抓不到,靳雅只是在一旁呵呵地笑着。

“后天就要回美国了?”

“是啊,缺了好多课回去还得补上。”

“下次什么时候回来?”

“不知道吧,我不可能常回来。”

“美国是个什么样的地方?”我抹掉一颗掉在鼻尖上的小雪粒。

“是个充满未知数的地方。”

“怎么说?”

“在那里什么事都可能发生,大家都在加足了马力往前奔跑,如果你站在原地不动,用不了几秒钟你就会被甩开好远好远。”

“你也会跑吗?”

“不得不跑…你也后天回成都?”

“还有些事情想回去做。”

“那我们下次见面不知道又是什么时候了。”靳雅抬起头,看着雪。

“那是缘分吧,我相信你的话,缘分不会只出现一次。”

靳雅笑了,我看着她没有瑕疵的笑容,感受久违的快乐。

现在十点多了,街道上早已空无一人,留下的只是几盏微黄的路灯,白色的雪花和两个年轻的背影。

回程的飞机是上午十点十五分,依然是我一个人坐机场大巴去的机场。出门前母亲只是一直叮嘱我要注意安全。

飞机上提供了午餐,但我剩下了橘子和干面包没有吃。两个小时我几乎都是睡过来的,如果不是下降时的气流冲击使飞机左右摇晃,恐怕我会睡到飞机再次起飞。

回到家,已经下午两点多。我还是习惯成都潮湿的天气,风吹过来也不至于把脸割破。

躺在床上休息了十几分钟,起来倒了一杯咖啡,坐在餐桌前,静静地品尝着。今天的咖啡有些和往日不同,感觉要甜很多。

脑子里面回想着好多事情,和她的事情。我们的开始,发展,高潮,结束。一部戏剧情节的要素都已俱全。但戏剧的演出都是有下档的日子的,观众在欣赏完了以后会有什么感触那是观众自己的事情。落幕后演员也都还有各自的事情,自己的生活,他们也许有的会买了宵夜回家陪妻儿,有的可能会到酒吧喝酒知道深夜,有的甚至会去寻找偏离心灵的身体安慰。

喝完咖啡我来到卧室里,从书桌的抽屉里取出了所有的和她有关的东西,或者信件,或者照片,或者某年某个节日的礼物。我没有再把它们一一过目,拿出来后直接丢进了一个大塑料袋里。待装好后,感觉挺沉。我掂了掂,大概有七八斤的样子吧,只是现在提着这重量的袋子不像过去那么费力,挺轻松。

我提着它们来到楼上的小花园里,又从洗衣房里找来一个铁桶,摆在院子中央。

我深吸了一口气,然后再狠狠地吐了出来,让自己的大脑暂时留给空白。一分钟后,我拿出回来时在楼下买的打火机,再把袋子里的东西倒出来。

它们一件一件地被打火机点燃,然后被扔进桶里。火苗随着燃烧物件的增多而变得更旺。

……一件又一件……一封又一封……一张又一张……

直到最后一张我们的合照被点燃,掉进桶里。火苗高出桶沿。我双手交叉,站在桶前,看着正在燃烧的我们的过去。

借着火堆燃烧散出的热气,我感觉包围着我身体的那一层冰雪正在渐渐融化。它们被裂缝分开,然后脱落到地上,化成一滩滩冰水,最后被蒸发,消散在空气中。

雪人,在又一个春天到来之前,应该是时候融化了。

【责任编辑:梧桐细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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