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乾隆二八年癸未(一七六三) 正月陈芸生。十一月二十二日沈复生。
复之生年月日有明文,芸之生月,则以复之生月推得之。卷一云,“芸与余同齿而余十月。”
三一年丙戌(一七六六) 芸父陈心馀死。复芸四岁。
芸四龄失怙,见卷一。
四〇年乙未(一七七五) 七月十六日芸复订婚。年十三。
四二年丁酉(一七七七) 复随其父稼夫在浙江绍兴,从赵传为师,始游吼山,为游览之始。复芸年十五。
四三年戊戌(一七七八)复从赵传至杭,初游西湖。复芸年十六。
四五年庚子(一七八〇) 正月二十二日复芸结婚,年十八。二月杪复重赴杭州,从赵受业。隔了三月返苏。六月,夫妇迁居于我取轩中。七夕同拜天孙。七月十五同病两旬而愈。中秋夕偕游沧浪亭。是年乾隆帝南巡。
四六年辛丑(一七八一) 秋八月复父病疟甚剧。芸亦大病。冬,复随蒋襄习幕于奉贤,初识顾金鉴。时年十九。
四七年壬寅(一七八二) 重九日,复偕顾金鉴为觅将来偕隐地,至寒山登高。年二十。
四八年癸卯(一七八三) 春,复年二十一,从蒋襄初至扬州,备览园林之胜。顾金鉴死,年二十二。
卷四云,顾长复一岁,是生于乾隆二十七年壬午;又云以二十二岁卒,故当死于是年。
四九年甲辰(一七八四)春,乾隆帝南巡。复年二十二,随其父在吴江接驾。夏秋之交,复随其父游幕海宁。至嘉兴与海宁。
卷四云,曾在海宁陈氏安澜园中桂花楼张宴,故知其去当在此时。
五〇年乙巳(一七八五) 复年二十三,随父在海宁。
五二年丁未(一七八七) 复年二十五,应幕于徽州绩溪,由杭州溯钱唐而上。芸年二十五,生女名青君。
卷三在移居华氏之前云:“芸生一女名青君,时年十四;子名逢森,时年十二。”惟无明文,不知即是庚申年(一八〇〇)之事否,揣其文义似即在是年。今姑假定如此,从庚申上推十四年,则青君之生当在是年也。
五三年戊申(一七八八) 复年二十六,去绩溪返苏州,易业为酒贾。
卷四云,未两载即归,则返苏当在是年。
五四年己酉(一七八九) 复年二十七。因台湾林爽文之乱,贩酒亏损资本,仍游幕江北。芸生子逢森。
卷四云不一载即失其业,又云馆江北四年,以壬子春馆真州之文(卷三)推之,恰好四年。逢森之生年,其证见上。
五五年庚戌(一七九〇) 春,复年二十八,随其父在扬州。因父纳姚女之故,芸始失欢于其姑。
五六年辛亥(一七九一) 复年二十九,在江北。
以“馆江北四年”之文证之,知此年仍在江北;惟是否随其父居扬,抑另应幕他方,则不知之。
五七年壬子(一七九二)春,复年三十,馆真州。后因父病赴扬,亦病于扬。其父因事怒逐芸。夫妇遂偕居于鲁璋之萧爽楼,以书画绣绩为生。
五八年癸丑(一七九三) 复芸年三十一。菜花黄时,复偕客游南园。夏六月十八日,夫妇偕游吴江,夕泊舟于万年桥下。冬十月十日复随徐绣峰经商于粤,溯大江入江西。至十一月二十二日,复之生日,行抵南安。十二月十五日抬抵广州,住靖海门内,在彼度岁。
依卷四之文,“值余三十诞辰”,则入粤当为壬子年事。惟依其他本书之前后文参错以证,知此句恐有误。(1)卷二明言菜花黄时,游南园,其时二人正居萧爽楼。若以入粤属于壬子年,则此事将无所安插。因壬子之春,复正病于扬州,而芸亦未被斥逐,无所谓萧爽楼也。(2)卷二明言复居萧爽楼一年有半,卷三又言芸居越两载;若提前了一年,则复居彼只有半年,而芸居彼只有年余,于此两证俱不合。(3)卷四明言复在广州只四月薄游;故若于壬子年底到,则当于癸丑年初夏行,夏末秋初返苏。但卷一又云,“乾隆甲寅七月,余自粤东归。”此更可证实复之入粤当在癸丑之冬,而非壬子之冬也。故卷四所谓“三十诞辰”或为“三十一”之误;或复生日在十一月杪,依足岁计作生日,亦未可知,今不能详矣。
五九年甲寅(一七九四) 复年三十二,正月既望后在扬帮船上冶游,前后四月,费百余金。夏五月由原路返,七月到苏。其父至萧爽楼招芸返家。
六〇年乙卯(一七九五) 复年三十三,馆于青浦。中秋日,夫妇随其母游虎丘。芸始遇憨园。十八日结约为姊妹。
嘉庆元年丙辰(一七九六) 复年三十四,仍馆青浦。憨园为有力者夺去,芸发旧疾。
憨园之变在何年,本书无明文。今以两事推较之。(1)卷三言,“自识憨园,年余未发。”自乙卯秋至丙辰冬恰好年余;其证一。(2)同卷又言,“卿病八年。”芸死于嘉庆八年之三月,上推八年当在是年也;其证二。
二年至四年丁巳至已未(一七九七一九九) 复年三十五至三十七,赋闲家居,与程墨安设书画铺于家门之侧。
五年庚申(一八〇〇) 复芸年三十八,复仍闲居,八月十七偕客游无隐禅院。归作无隐图一幅。芸以十日力绣心经一部,而病愈增。十二月,家庭生变。二十六日五更,夫妇往无锡东高山华大成家。即在彼度岁。五月朔日夏至,复随赵介山使节赴琉球,十二日抵达。六月初八日赴琉使节赴真玉桥祭庙,复随游辨岳等地。七月二十五日使节行册封礼。八月十八日复在琉偕友寄尘观潮于波上。十二月十五日扬帆归国,二十九日于温州附近遇匪船袭击,次日抵定海。(按此据卷五中山记历补入,年月与前四记有冲突处或作者记误。)
六年辛酉(一八〇一) 复芸年三十九。正月二十四日青君至王氏为养媳。逢森大约于是进入肆中学贸易。正月十七日复至江阴,二十日赴靖江索债。遇风雪,甚狼狈。廿五日返无锡。二月至上海,归途顺便游虞山剑门,登其巅。至扬州,为贡局司事代司笔墨。
七年壬戌(一八〇二) 复芸年四十。复在扬州。八月接芸书,言欲来扬。在扬州先春门外,赁临河之屋两椽。冬十月,芸携婢阿双至扬州。十二月司事缺被裁。
八年癸亥(一八〇三) 复年四十一。芸于春二月发血疾。复又至靖江求贷。婢阿双卷逃。三月三十日芸死于扬州,年四十。厝棺于扬州西门外金桂山。复携木主还苏,仍返扬,以卖画度日。秋九月,代幕于江都县,在张禹门家度岁。
九年甲子(一八〇四) 复年四十二。春三月,其父稼夫死,奔丧返苏。夏,移住禅寺大悲阁。秋七月随夏莼卿赴崇明。归后,九月赴东海永泰沙,十月归。在夏宅度岁。
此据卷三之文而言。在卷四则云秋八月往东海永泰沙,未知孰是。或此行在八月杪九月初,故记忆不确也。
十年乙丑(一八〇五) 春正月偕夏氏家人游灵岩邓尉。复年四十三,为夏介石画幞山风木图十二册。秋九月九日随石韫玉溯江西上,住于湖北荆州,居刘氏废园,度岁。
十一年丙寅(一八〇六) 春二月由荆州到樊城,登陆折赴潼关,复时年四十四。夏四月,其子逢森死,年十八。冬十月,随石之眷属赴济南。石韫玉赠以一妾。
十二年丁卯(一八〇七) 复年四十五。春二月,就馆莱阳。秋随石韫玉到北京。
十三年戊辰(一八〇八) 复年四十六,作浮生六记第四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