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最初发表于一九二六年十月二日《语丝》周刊第九十九期。
小峰兄:
别后之次日,我便上车,当晚到天津。途中什么事也没有,不过刚出天津车站,却有一个穿制服的,大概是税吏之流罢,突然将我的提篮拉住,问道“什么?”我刚答说“零用什物”时,他已经将篮摇了两摇,扬长而去了。幸而我的篮里并无人参汤榨菜汤或玻璃器皿,所以毫无损失,请勿念。
从天津向浦口,我坐的是特别快车,所以并不嚣杂,但挤是挤的。我从七年前护送家眷到北京(梧桐细雨文学网注:一九一九年十二月,鲁迅回绍兴接母亲等家眷到北京,同住八道湾。)以后,便没有坐过这车;现在似乎男女分坐了,间壁的一室中本是一男三女的一家,这回却将男的逐出,另外请进一个女的去。将近浦口,又发生一点小风潮,因为那四口的一家给茶房的茶资太少了,一个长壮伟大的茶房便到我们这里来演说,“使之闻之”。其略曰:钱是自然要的。一个人不为钱为什么?然而自己只做茶房图几文茶资,是因为良心还在中间,没有到这边(指腋下介)去!自己也还能卖掉田地去买枪,招集了土匪,做个头目;好好地一玩,就可以升官,发财了。然而良心还在这里(指胸骨介),所以甘心做茶房,赚点小钱,给儿女念念书,将来好好过活。……但,如果太给自己下不去了,什么不是人做的事要做也会做出来!我们一堆共有六个人,谁也没有反驳他。听说后来是添了一块钱完事。
我并不想步勇敢的文人学士们的后尘,在北京出版的周刊上斥骂孙传芳大帅。不过一到下关,记起这是投壶的礼义之邦的事来,总不免有些滑稽之感。在我的眼睛里,下关也还是七年前的下关,无非那时是大风雨,这回却是晴天。赶不上特别快车了,只好趁夜车,便在客寓里暂息。挑夫(即本地之所谓“夫子”)和茶房还是照旧地老实;板鸭,插烧,油鸡等类,也依然价廉物美。喝了二两高粱酒,也比北京的好。这当然只是“我以为”;但也并非毫无理由:就因为它有一点生的高粱气味,喝后合上眼,就如身在雨后的田野里一般。
正在田野里的时候,茶房来说有人要我出去说话了。出去看时,是几个人和三四个兵背着枪,究竟几个,我没有细数;总之是一大群。其中的一个说要看我的行李。问他先看那一个呢?他指定了一个麻布套的皮箱。给他解了绳,开了锁,揭开盖,他才蹲下去在衣服中间摸索。摸索了一会,似乎便灰心了,站起来将手一摆,一群兵便都“向后转”,往外走出去了。那指挥的临走时还对我点点头,非常客气。我和现任的“有枪阶级”接洽,民国以来这是第一回。我觉得他们倒并不坏;假使他们也如自称“无枪阶级”(“无枪阶级”:涵庐(高一涵)在《现代评论》第四卷第八十九期(一九二六年八月二十一日)的《闲话》中说:“我二十四分的希望一般文人收起互骂的法宝,做我们应该做的和值得做的事业。万一骂溜了嘴,不能收束,正可以同那实在不敢骂的人们,斗斗法宝,就是到天桥走走,似乎也还值得些!否则既不敢到天桥去,又不肯不骂人,所以专将法宝在开枪阶级的头上乱祭,那末,骂人诚然是骂人,却是高傲也难乎其为高傲罢。”按:天桥附近,是当时北京的刑场。)的善造“流言”,我就要连路也不能走。
向上海的夜车是十一点钟开的,客很少,大可以躺下睡觉,可惜椅子太短,身子必须弯起来。这车里的茶是好极了,装在玻璃杯里,色香味都好,也许因为我喝了多年井水茶,所以容易大惊小怪了罢,然而大概确是很好的。因此一共喝了两杯,看看窗外的夜的江南,几乎没有睡觉。
在这车上,才通见满口英语的学生,才听到“无线电”“海底电”这类话。也在这车上,才看见弱不胜衣的少爷,绸衫尖头鞋,口嗑南瓜子,手里是一张《消闲录》之类的小报,而且永远看不完。这一类人似乎江浙特别多,恐怕投壶的日子正长久哩。
现在是住在上海的客寓里了;急于想走。走了几天,走得高兴起来了,很想总是走来走去。先前听说欧洲有一种民族,叫作“吉柏希”(吉柏希(Gypsy):通译吉卜赛。原居住印度北部的一个民族,十世纪时开始向外迁移,流浪在欧洲、西亚、北非等地,多靠占卜、歌舞等为生。)的,乐于迁徙,不肯安居,私心窃以为他们脾气太古怪,现在才知道他们自有他们的道理,倒是我糊涂。
这里在下雨,不算很热了。
鲁迅。八月三十日,上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