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教育误区
生命教育的概念:狭义的生命教育是指对生命本身的关注,包括个人与他人生命,进而扩展到一切自然生命;而广义的生命教育则是一种全人的教育,他不仅包括对所有生命的关注,而且包括对生存能力、生命意识的培养和生命价值的提升。
面对青少年漠视生命现象的不断激增,我们的社会开始有选择渐进式地接受西方生命意识。教育理论工作者呼吁实施生命教育,以期通过生命教育表达对生命状态的关注,更好地使学生体验和感悟生命的意义,进而珍惜生命,敬畏生命。想法是好的,可这首先须要有一个明确的生命观念。而我们的社会对于生命的理解,还停留在“传统”生命观念与引进的西式生命观念混杂的矛盾状态,因为否定传统的生命观念,将颠覆许多长期培养起来的特色意识。在对待传统文化,我们缺乏扬弃的理性与勇气,总有种夜郎自大的念头作祟。似乎中华文明都是精髓,怎么可能有那么多不合理的东西。
其实合理与否,取决于文明进程。现在不合理的,不意为着曾经不合理。是时代变了,让一些固有的观念滞后变得跟不上时代文明发展了。就现代生命观念而言,我们的传统理念就存在着这方面的误区。
生命教育的误区之一,关注学生生命而忽略教师生命意识的培养。
一个自己都不懂得如何正确对待生命,如何珍惜生命的老师怎么可能教育出来有正确生命意识的学生来。我们的社会对教师的生命的漠视,是导致时下广大青少年缺乏正确生命意识的重要原因之一。要进行有效的生命教育,首先教师得与学生达到生命教育理念上的一致。纵观我们的社会,教师的生命得不到普遍尊重,其生命及价值常常被挤在学生的生命、国家的行政指令和教师职业角色的夹缝中而变形、萎缩。一顶顶排斥人性正常需要的光环,给教师套上道德的枷锁,让教师正常需求被视为道德的堕落。这样的教师是无法完成正确的生命教育使命的。
特色教育培养出来的国人,骨子里都透着恃强凌弱的秉性。不敢质疑权势,就要找替罪羊撒气。于是一些特权教师的为虎作伥、假公济私、厚颜无耻就成了这个社会对教师群体彻底否定的口实。说有司法腐败,就认为警察没有一个好人,半点正事都不做。有警察受到不公正待遇,不但得不到舆论的支持,反到一哄声地叫好。根本不去管,这个受到不公正待遇的警察是否是一个相对尽职尽责的人。把体制弊端怨恨到所有警察身上。不知道这些国人是否想过,倘若真的警察半点正事都不做,你还敢出门吗?也许人在家中坐,就要祸从天上来了。这分明是拿那些相对无辜的警察作司法腐败的替罪羊,因惧怕不法行为,回避体制弊端。教师的待遇与警察有异曲同工之处,受社会舆论攻讦的教育腐败,为什么久盛不衰,就是这种恃强凌弱寻找替罪羊撒气的社会舆论助长的结果。就教育的现状与职业特点而言,特权教师要大大小于特权警察的比例,因此相对无辜的替罪羊教师的比例要大大高于替罪羊警察的比例。有愚民认为现行教育状况,还不如没有公共教育。倘若真的没有公共教育了,特权阶层仍会凭借特权让自己的孩子受到相对较好的教育,可是平民阶层,那些认为“还不如没有公共教育”的国人,其素质就会因为得不到教育一代不如一代,所受到的不公正会世代翻跃着上长,最终得到不如牲畜的待遇,永世不得翻身。也就是说,这此人大概是认为,得不到完全公正的待遇,就不作人作畜牲,非特色教育焉能有如此“成就”!
为什么要说“相对”,因为在时下,谁敢说自己是绝对无辜的!除非你不食人间烟火。有人说那些生活在最底层的人们没有腐败的机会,是最无辜的。姑且不说这些人中有多少渴望腐败的机会而不可得,就说那些菜农,粮农,小商小贩,自己种的东西、卖的东西自己都不吃,明知是劣质商品还拿来以次充好赚钱,这不是腐败是什么?只不过不是行政腐败,却也是一种社会腐败。腐败一词的原意,就是食品因变质而产生臭气、刺激味和毒性物质的现象,引申为行为堕落。覆巢之下无有完卵,在一个尚须完善的社会,没有谁是无辜的。价值观的误导,教师职业被神圣化、工具化使教师的生命及生命价值在现实中消解。
生命教育误区之二,用生命换取并非须要付出生命代价的荣誉(缺乏理性)。曾几何时,现在的成年人应该还记得赖宁,一个为扑救山火而被烧死的孩子。一个曾在1988年让中国感动的名字。那一年,年仅14岁的赖宁为了扑灭突发山火,挽救山村,保护电视地面卫星接收站的安全,主动加入扑火队伍,在烈火中奋战四五个小时后遇难。传统观念认为他给我们留下了一种精神,并在此后大肆宣扬,致使很多少年儿童因效仿赖宁而葬身火海。
这是一个典型的生命教育观念扭曲的例子。一个理性的社会,会高度关注孩子们的生命与成长,绝不会让未成年的孩子置身现实生活里的危险之中。即使在成人世界,财产权也是高于生命权的。绝不应该有用生命换取任何物质的观念,除非这种物质是更多生命不可或缺的保障。然而即便是后者,也不属于孩子们的职责与义务。一个让孩子们置身危险之中的社会是一个人性扭曲的社会。保护孩子们,就是呵护未来,是人类最高追求的需要。
网络消息称,立于太原东仓巷的赖宁的雕像永远定格在红领巾时代,汉白玉的材质使“小赖宁”更显纯洁。可天堂里的赖宁怎么也不会想到,他的雕像在与太原人民相伴20年后竟然因为“环境整治”而不得不流落到“偏僻山村”;他更不会想到,连家乡的学校都不愿收留他的雕像。产生这种疑虑,恰恰是我们社会生命观念的悲哀。赖宁是无辜的,他即是纯洁的,也是那个生命观念畸形时代的牺牲品。那些倡导赖宁精神的人,才是让赖宁雕像无处安身的始作俑者与导致更多孩子效仿赖宁葬身火海的罪魁祸首(至少客观上是如此)。人们不愿意接受的不是赖宁这个无辜的孩子雕像,而是这种残酷的观念。当然在社会观念转型期,这种矫枉过正也是有害的。容易导致人们滋生卸磨杀驴被利用的观念,打击人们追求正义的积极性。
一个健康的社会,应该有一个与时俱进的发展的生命观念。如果说赖宁幼小生命陨落的影响还有什么积极社会意义的话,那就是让国人开始质疑传统的生命意识了!对于青少年,我们的社会缺乏成人教育。让孩子们知道自己未成年之前应该做什么,成年之后应该具有什么样的社会义务。尤其是二者之间的界限十分模糊。理性的生命教育,应该教育孩子们知道在自己成年后应该如何肩负社会义务,更应该让孩子们懂得在自己未成年之前,应该如何履行准社会义务。面对危险与公共危机,应该教育孩子们如何在自我保护的前提下寻求帮助,而不是鼓励孩子们为什么见义勇为献身。孩子们能力所能及地履行准社会义务,就是大义了。
就拿山火为例,没有遇到山火的人不知道山火的恐惧。其实山火不同于城市里的生活火灾,那种火灾与化工等工业火灾一样,是非常恐惧并具有巨大破坏力的。不用说一个孩子,就是成年人,不借用现代灭火工具灭火,也基本上对于扑灭山火于事无补。在宣传赖宁事迹时,有一幅赖宁手拿树枝扑火的画像,这无异于误导孩子们自杀。作为青少年,倘若遇到山火等重大火灾,应该做的就是报警,或者赶快寻求成年人的帮助。假如赖宁,当年不是在“牺牲生命的英雄观”的影响下,参与什么原始方式的扑火,而是去找更多的大人来灭火,去打电话报警,去通知可能受到火灾伤害的人们疏散,他不但不会不丧失幼小的生命,而会发挥更大的作用,甚至可能挽救更多人的生命。
死者为大,对于那些在灾难中逝去的人们,本不该曰是曰非。可是为了让国人更懂得珍惜生命,为了让更多的孩子远离危险,就用汶川地震中遇难的谭千秋老师事例作一个剖析吧。作为教师,谭老师作为懂得地震恐惧的成年人,没有成为谭跑跑,应该值得我们全体教育界同仁景仰。也许是传统的封建意识作祟,我们的社会常常人为夸大榜样的力量,说什么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其实真正无穷的力量是信念,一个人追求信仰时才会产生无穷的力量。谭千秋的事迹同所有现代中国的偶像一样,具有相当大的人为塑造因素。如果说在当时救灾时期,(客观上)鼓舞人们战胜灾难情有可原,那么事后极力掩盖真相,继续编造谎言欺骗舆论就是一种罪恶了。其实谭老师就是在灾难来临时,镇静地指挥孩子们疏散(也许只来得及说几句话)。
事后东汽中学副校长说,这个事情,不用说,不需要说,“当时的确是需要这么一个英雄楷模。如果需要楷模,我们就用宣传机器来造楷模,即便在当时有作用,能够鼓舞人心。但是事后如果被发现造假,当初的鼓舞只能是一种让人作呕的澎湃,受欺骗的感觉会让人们对正义产生怀疑。尤其是欺骗了价值观正在形成的学生,对于他们的成长势必产生极强的负面效应。纸里包不住火,假的终究是要败露的。只有真实的东西才有生命力。楷模应该是一种真实的存在,而不应该是一种塑造。国人学雷锋学了几十年了,到头来发现雷锋只是一个虚拟的符号,许多情节是经不住时间检验的。一个文明理性的社会,姑且不论“正义的目的”是否经得起推敲,即便目的真的是正义的也不应该推崇用错误的方式去达到目的,否则最终的结果往往形同邪恶。我们不能因为想给死者一个交待,就编造荣誉,那我们如何给天下一个交待?
国人需要重新反思“过程与结果”之间的关系。对偏重结果的正确性,忽略正当的过程产生的恶果应该彻底反省。曾几何时,在银行遭受抢劫时,我们的社会舆论还一致认同当事的银行职员应该不惜生命保护“国家财产”安全。现在种观念弱化了,可是在绝大多数的国人眼里,这种财产权高于生命权的观念仍有很大市场。财产就是财产,无论给其戴上“国家”还是“公有”的帽子,它都不能比生命更宝贵,哪怕生命只是自己的,不是那种“国家的损失”!其实生命也是国家的,没有生命哪来的国家。如果大家都去选择为“正义”而牺牲,没有人选择活着,那这种牺牲是为了什么?牺牲应该是为了他人能够有尊严地活着,否则都不配付出生命。报警是义务,为财产而拼命(意识)是对(所有)生命的亵渎。
见义勇为最大的“为”,就是保障生命安全。当然这不仅仅是自己的生命,还包括所有人的生命。如果在无可选择的条件下,牺牲自己的生命拯救别人的生命应该是值得全社会推崇的高尚行为。但这不属于未成年的青少年的义务。青少年遇到这种事,首先应该是保障自身的生命安全,然后才是为他人提供帮助。我们要教育孩子们,在自己成长的不同时期履行自己相应的社会义务,在自己未成年时保护自己的生命是为了将来更多地履行社会义务,不是了耻辱,而不能让孩子们去承担成年人的责任与义务。整个社会都应该形成这种理性的观念。这就象一棵一小树,本来长成后可以作栋梁,可是却选择了为了为人取暖的助人美名,燃烧了自己。这是对文明的背叛。
生命教育误区之三,传统的生命意识只局限于对人的生命的关爱,缺乏生物依存观念。现代生命意识应该扩展到整个生物世界,甚至包括植物。科学研究表明,地球的生物界有着微妙的内在联系,生物之间是相互依存的。比方说人类所利用的1330种作物中,就有1000多种需要蜜蜂授粉。尽管以现在的科技水平,要对这些作物进行人工授粉是有可能实现的,但其成本之高对于实用来说具有相当大的局限性。所以当年爱因斯坦曾说如果蜜蜂灭绝,人类最多只能活几年。
又如森林,被称为地球之肺。绿色植物的光合作用,不但能转化太阳能而形成各种各样的有机物(森林每年提供28.3亿吨有机物,占陆地植物生产有机物总产量53亿吨的53.4%),而且靠光合作用吸收大量的二氧化碳和放出氧气,维系了大气中二氧化碳和氧气的平衡,净化了环境,使人类不断地获得新鲜空气。森林与人类的发展,与自然界的生态平衡息息相关。虽然森林不是地球上唯一释放氧气的,森林被砍伐光,人类不至于窒息而死,但由此直接导致的是气候的变化,温度的升高,自然灾害的加剧,等等。这样的灾难最终会超出人类的承受能力。这样的结局,和人类自杀没什么两样。
自然界是有规律的,只要是地球上存在的生物,都有其存在的道理。虽然在自然进程中,有物种不断灭绝,可是也有新物种不断产生。然而,如果人类对于自然界的过度索取,导致物种加速灭绝,而新的物种无法加速产生替代,那么人类的前景就不妙了。
大生命观,是尊重生物界的内在规律,也就是尊重生物界的秩序。国人在接受大生命观时,还没有领会这种生命观的真谛,缺乏对于生物界秩序的尊重。比如,现在国人养狗。狗是人类忠实的朋友,在人类的发展进程中,可以说功不可没。尊重狗的生命爱护狗不但无可厚非,还是一种文明的体现。可是我们相当多的国人,只学来西方人爱惜生命的形式,没有弄懂爱惜生命的真正内涵。
生命的平等是指尊重生命的秩序,并不是人坐飞机,狗也得坐飞机;人开汽车狗也得开汽车;人住楼房,狗也得住同样的楼房;杀个人要偿命,杀了狗也得偿命……其实就是人与人的平等也是指机会平等,并不是大家都住同样的房子,都开同样的汽车,都吃同样的美食就平等了。国家元首有专机,每个国民都得有专机,不然就不平等。真正的平等是每个人都有相同的机会。没有专机不是不平等,可是如果你没有机会竞选总统,没有机会发财买专机,没有机会接受培养竞选总统与发财能力的教育,才是真正的不平等。所以现代生命教育,应该是大生命观教育,教育孩子们懂得对所有生命的敬畏,懂得对生物界规律(秩序)的尊重,懂得一切财富都是生命创造的,爱惜生命就是爱惜一切。
生命教育误区之四,忽略生存能力与生命意识的教育。传统的生命教育偏重于对有形生命的重视,可是对于精神层面却往往忽略。现在国人总是假设自己的子女一生平安,还能功成名就。殊不知这二者是不可能同时被一个人一生共同拥有的。没有人生坎坷的磨炼,人就不可能形成非凡的能力,成就非凡事业。前些年有东方小巴黎之称哈尔滨发生一场宾馆火灾,伤亡惨重。可是有一个日本旅游团在此下榻,却都毫发无损。因为日本人对孩子从小就进行生存能力教育,所以日本人出门到一个陌生地方下榻,不是马上休息,而是立即查看安全通道与可能的逃生途径。而我们中国人出门,到了住的地方,大多不是立刻躺倒休息,就是吃喝玩乐。一遇到意外灾害都慌乱的不知所措,把生命交给老天,任命运摆布。
自从教以来,我一直致力于对孩子们进行极限训练。其目的就是创造机会磨练孩子们的意志,以提高孩子们抗挫折能力。我们有一个传统的错误教育观念,就是要让孩子多看积极的东西,多看善的东西,以为这样孩子们长大就能成为一个善良的人。其实孩子长大后能否成为一个善良的人,在于他成人后生活的环境。如果他生活在一个惩恶扬善的社会,他人性善的性情就会被激发出来,成为一个善良的人;倘若他生活在一个惩善扬恶的社会,他人性恶的性情就会萌发,成为一个受私欲控制的,不择手段谋取私利的人。所以在让孩子们知晓人生中善的一面的同时,也应该让孩子知道人性恶的一面。否则孩子长大后如何鉴别社会中的丑恶,如何能预防风险。对孩子生存能力的培养,首先就要让孩子知道如何预防人性恶,在此基础之上才是如何战胜自然。人在危险时刻,常常很难作出正确的判断。美国的飞行条例,就是对飞机过程可能出现的问题一一作了预案,出现问题时首先查阅飞行手册,对应处理。只有在出现无法预料的问题,才凭借飞行员的经验处置。人性的变数太大,预料起来比较困难。可自然界的风险却可以尽可能地预防。所以,对孩子进行自然界风险预防教育,可以有效地提高生存能力。
生命意识培养则需要一个长期影响。美国在一个荒芜的美洲大陆创建了引领世界的文明强国。“五月花号”的后人,只历经几百年就创造了超越此前人类千万年的文明之和的文明。凭的就是美利坚民族顽强不屈的生命意识。19世纪末20世纪初美国小说家杰克•伦敦的作品中就洋溢着这种顽强意识。一个个悲壮的故事,生动地展示了人性的伟大和坚强。小说把人物置于近乎残忍的恶劣环境之中,让主人公在与寒冷、饥饿、伤病和野兽的抗争中,在生与死的抉择中,充分展现出人性深处的某些闪光的东西,生动逼真地描写出了生命的坚韧与顽强,奏响了一曲曲生命的赞歌,产生了震撼人心魄的力量!所以美国人崇尚杰克伦敦式的生命意识。
记得上中学时,语文老师给我讲过一个杰克伦敦小说中的情节:一艘海船,在风暴中遭遇海难。船员抱着被海浪打碎的船板游上一个半岛的岸,结果一上岸,他们就遇上狼群。于是大家就往陆地里面逃,因为前面看不到尽头,一些船员丧失信心,当跑得疲惫不堪摔倒后不再爬起来,陆续被群狼吃了,最后只剩下一只老狼追逐一个不肯认输的船员。他摔倒爬起来,再摔倒再爬起来,最后他实在爬不起来了,他以为这回肯定要丧命狼口了,可是回头一看,那只狼的嘴也将将接触他的脚,没有力气站起来了。于是他往前爬,但当他回头再看时发现,他往前爬一步,那只狼也往前爬一步,最后他实在爬不动了,心想这回要葬身狼口了,可是回头见到,那条狼也爬不动了。这时他已经跑到半岛的另一边,只剩下抬头看看海的力气,他挣扎着抬头看看海,低下头。再抬头看看海,再低下头。这时候海面已经风平浪静了,沿着海岸来了一条捕鲸船,就在这个海难中劫后余生的船员使尽最后一丝力气抬最后一次头时,船上的科考人员用单筒望远镜瞭望海岸,发现原本荒芜的海岸有一个黑点在动,于是他们放下小艇,找到已经昏厥过去的这个船员,并把他带回大船上。整个遇难海船上百十来号船员只活了这么一个。
师范毕业后,我遍查杰克•伦敦的作品,发现老师当年讲的这个故事与这位传奇作家的小说《热爱生命》中的情节很相近,可是不完全相同,经过多年查核后也没有找到完全相同的情节。年逾不惑后,才明白是老师当年为了突出那种顽强不屈的生命意识对情节进行了必要的渲染。
我们现在的大学生,尤其是重点大学的孩子们,本就是我们这个社会的佼佼者,可是却常常出现自杀现象。究缘由多是失恋、与周围人发生矛盾、考试失利等等平常现象。这与我们社会生命意识扭曲不无关系。生之美好,不仅体现在舒适、愉快上,连困惑、痛苦都是生命存在的体现,对于没有生命的东西来讲,这也是一种生命的美丽。
生命教育误区之五,怕死是可耻的,英雄都是不怕死的。其实英雄壮举是珍惜生命的抉择,是为了争取更多的生命生的权力而付出的牺牲。生命权高于财产权,任何人不能以任何名义要求他人为了非生命的东西付出生命,至少主观上不应该如此。换句通俗的话来说,所谓的不怕死,就是认识到没有生的选择的时候,“怕”已经改变不了现实,便不再恐惧了。亦或是认识到只有不再有丧失生命的恐惧才可能置之死地而后生。天生不怕死的人是不存在的,如果有也是一种生理与精神上的缺陷。因为生命是美好的,面对美好的东西你不留恋,这能说正常么!生命教育必须让学生以正常的逻辑认识生命。
生命教育误区之六,忽视生命质量,寄希望于明天,不注重今天。原始人在面对自然无能为力时,产生图腾。国人面对眼前的特权无奈时,选择了自欺。明天是努力的结果,消极的等待是不会有明天(希望)的。正是这种消极,让国人偏重于生命的数量,而忽略生命的质量。每当生活中出现坎坷,努力的成份常常少于自欺的消极等待。信奉面包会有的,黄油会有的……不去努力争取什么都不会有,而这是国人最不愿意面对也不敢面对的一个现实。我们的生命教育首先要更正这种观念,没有对今天充实,明天必定是虚无的。
积极的人生在今天,不在明天。生命教育,同时也是一种积极的人生观教育。提高生命质量应该是生命教育的核心。这种教育必须澄清一个概念,就是对于不同的人如何才是提高生命质量。为了避免重蹈绝对公平的覆辙,生命教育不能回避这个话题。每个人都涉及到提高生命质量问题,这是一个因人而异的动态现象。那么什么样的人生才是提高生命质量呢,用两个字来诠释就是“充实”。提高生命质量的过程,就是充实生命的过程,让自己的今天更充实就是提高生命质量。
生命教育误区之七,生命教育离不开教师与学生这对矛盾体。一个自己在社会上得不公正对待教师,无论其说教多么具有煽动性,都是缺乏说服力的。我们的社会存在许多对因果关系的误解,教师有尝补课就是腐败则属于这种情况。这是典型的不尊重教师劳动的现象。笔者有个望年交的朋友,早年曾经在日本留学。据此老介绍当年他在日本留学时教师有尝教学生是个非常普遍的现象。那么我们社会中的教师有尝教学生完全正常吗?当然不是。
现在许多地方禁止教师有尝补课并非是完全基于对教师劳动的不尊重。许多有尝补课的教师受利益驱使,常常采取胁迫与间接胁迫手段,强制学生接受他们的有尝补课。比如,上课不把知识讲透,对学生施加心理压力或者通过与他校教师相互对自己的学生施加心理压力,迫使学生到对方接受有尝补课。给学生的心理造成一定的伤害,使学生原本拮据的家庭生活雪上加霜。可这并不是教师有尝补课的全部。除上述不正常的现象,学生的个性差异千差万别,即使老师讲得再透彻也会有学生无法完全听得懂。而学校教育是有时间限制的,平日里的活动安排得满满的,加之时下并校造成的超大班额,客观上得不到老师关注的学生相当的多。激烈的应试教育竞争又迫使学生必须通过“精益求精”才能获得优质的受教育机会,进而得到社会的重视,因此产生对于教师有尝补课的强大需求。
教师有尝补课没有错,就象学校分快慢班,完全符合因材施教的教育原则。教师凭劳动改善自己的生活是再合理不过的了。而我们的管理部门,无法解决前面提到的种种弊端,便眉毛胡子一把抓,全部都给禁了。教师的劳动得不到应有的尊重,管理部门因噎废食,靠剥夺教师凭借劳动获取正当报酬的权利来解决管理困难问题。各地方为了拍卖并校后倒出来的校园地皮谋利,常常违背整合教育资源的并校宗旨,导致大量的学生在学校相对被剥夺受教育的权利,这才是社会上教师有尝补课的重要根源。相关部门为了解决管理困难,强制剥夺教师凭借自己的劳动改善生活的权利,是对教师生命的亵渎,是对知识的亵渎。严肃学校教学管理,平均分配优质教育资源,提高教育投入进而改善教育条件与教师的工薪收入,才是解决不正当有尝补课的有效手段。
生命教育之所以在当今社会难以收到理想的效果,一方面是与当今社会的一些“主流理念”存在矛盾,另一方面是受利益驱使让教育理念中合理的成份难以得到有效的践行。欲走出生命教育的误区,并非完全是认识问题,这里面需要利益均衡与体制的完善。在排斥尊重生命理念的社会谈生命教育,很难有实效。所以生命教育应该从整个社会的观念入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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