篮球生涯
谈起篮球来应该说对我的影响可谓相当深刻久远。刚接触篮球应该是在初三吧,具体时间也记不太清楚了。谈篮球之前要说说皮球。小的时候只接触过皮球不知道篮球这个概念,村里哪个伙伴有买的皮球大家会争着玩。用手拍拍,看谁连续拍的次数多;或用脚踢看谁踢的远或准。不过这样的机会很少,皮球相对于篮球来说算是相当便宜的,两三元一个,不过在当时来说两三元已经感觉很贵了,有皮球的伙伴很少的。只要哪个伙伴有了皮球大家都会争着抢着玩,可以用手拍,用脚踢,或用棍棒打着玩等许多方式。总之在那个时代虽然很穷但每天都过得很充实很开心,不像现在这么过于单一,我觉得像以后年龄大点玩的篮球、足球、包括排球等的前身就是来源于皮球吧。
当时在初一初二的时候,有些同学经常玩篮球,我对那个基本上不关注,脑子里没有篮球这个概念。只是见很多同学玩的兴致挺高的,不过玩过之后也是蛮累的,打完篮球之后有部分同学还得让别人给按摩真是会享受呢。不知什么原因让我偶尔接触了篮球,刚开始就是从人堆里抢个球,用手拍拍,可是总拍不好,很容易掉球。更不要说什么运球,上篮,投球等等了。接触了几天,感觉挺难玩的,就把篮球抛之脑后了。
后来不知什么原因,又重新玩起来了,而且兴趣还浓的很。经过一段时间的勤苦练习算是会拍球了,偶尔还能投中几个篮,当然都是他们所说的什么“三八式”很老土的,更值得兴奋的是还可以运个球。不过我采取的是螃蟹式的运球:就是一手拍着球,两条腿向螃蟹那样笨拙的左右移动着,那动作显得相当滑稽像是搞杂技的小丑似的。当时打篮球的一些臭家伙就嘲笑我,每当我运球的时候他们就大声的笑着说;“看!大螃蟹来了!”。可是对于我来说当时能这样运球,心里已经是美滋滋的了,根本不赖理会他们怎么说。
不知究竟到了什么时候,终于会基本的运球了,包括三步上篮。不过现在想想离标准动作差的老远呢,当时不知道这么多,只是觉的自己会了,心里总觉得自己很棒!甚至还有些“夜郎自大”十分骄傲的到人群中炫耀一下。再到后来还可以打个比赛玩玩了,有时还能进几个球。这个时期就对篮球很痴迷了,晚自习下课之后操场上黑呼呼的一个人没有,我都紧紧的抱着篮球,上空旷的操场狂打一通。甚至只要有一点点空余时间都要去找找感觉,比如下课十分钟,在铃声刚响完,我就飞速的跑到教学楼下的操场上狂打上七八分钟,以至班里的女同学都认为我是个十足的疯子。不过在当时就是想打吗?至于别的就顾不了那么多了。
在刚上高一的时候,对打篮球这方面我在班里已算比较精的了,许多的同学都还不会打篮球,自己就有了一种飘飘然的感觉。但是在后来随着自身一些复杂的事情,打篮球的水平不断的下降,以至于后来很多的人都超过了我。时常觉得挺郁闷的,挺无奈的。想在找回自己的“尊严”可是自己却被一把锁紧紧的锁住,让我非常的痛苦和无奈。有时和宿舍里的几个好朋友到操场上去打或是青少年宫甚至还到公安局的操场上。当时公安局的大院是可以进去打球的,里面的篮球场是橡胶的,在当时来说是很罕见的。很多年轻人都愿意到那里打球,后来因为人太多挺吵挺乱的影响了公安局的形象,所以公安局就加强了管理,禁止任何外人进入本单位打球。对此,我和其他的一些年轻人只能望洋兴叹!
记得一次晚自习之后到某个小区的篮球场去打球,一个姓李的宿舍同学在我面前炫耀篮球的水平,说我的水平跟他相比,根本就不是一个档次。在我面前竖起他那特有的手势,在我面前晃来晃去就像NBA火箭队的老将穆托姆博盖了别人大火锅的时候,来回的在众人面前炫耀。看他那狂妄的样子心里感到很不爽快, 我明白他现在篮球打的确实不错,自己稍逊他一筹,但是必须赌这口气,他实在是太目中无人了。于是我说:“别耍什么威风了,来吧,比试比试。”他扭扭脖子懒洋洋的说道:“还敢跟我比,好!那就让你见识见识什么叫篮球天才,让玉华给做见证。”我心里想着这个姓李的同学打篮球还是跟我学会的,现在有了点本事怎么猖狂呢?
只见他飞速的向我冲过来,我紧紧的跟着他。他不断的左闪右冲想冲破我的防线,我把全身的力量都集中到双腿上,可是总感觉双腿上的力量有些软有些麻木,似乎像是木头做的似的。我被他强势的步步紧逼压迫的不断后退,突然他一个紧急变速把我闪了过去,想回头再去回防,可是已经来不及了。我拼命的加速追上他,在他即将出手的那一刻,直接双手揽住他的脖子把他重重的放倒在地,只听他“啊!”的一声趴在那里,一动不动表情极度痛苦。玉华赶紧跑过来看他,质责我怎么出手这么狠,我皱着眉头并不理会他。过了一会他终于爬起来了,并没有什么大碍只是摔的有些疼。他有些发怒想上来跟我“比划,比划”但是被玉华拦下了。
我心里觉着这样做确实不太好,但是实在受不了他那狂妄嚣张的样子。其实我完全可以把他击败的,只是有太多的难以说出口的难处和痛苦,我无奈只能“哑巴吃黄莲,有苦说不出啊!”以后玉华总拿这件事来说我防守超也蛮!可以拿个“防守悍将”的奖状!不过有一件让我高兴的事情,上体育课进行篮球方面的摸高训练的时候,我可比那个姓李的家伙强多了,可以摸到接近篮筐的位置,在班里名列前茅。而他在十名之后,所以他只有干瞪眼的份。这跟我小时后勤苦锻炼是分不开的,这个时期的篮球就这样马马虎虎的过去了。
在上第二个高一的时候,为什么说上第二个高一呢,主要是在上第一个高一的时候由于一些特殊的问题把我所困,无奈的回家休了半年的学,之后就插了高一的下学期。这个时候篮球稍微有了点成绩,常常几个人分伙打个比赛玩玩。有时上篮的那种气势相当彪悍富有霸气,如同一条蒙古草原狼,当时就有一些人称我为“乔丹”。这个班里会打篮球的不是太多,我算比较有实力的,已经有些女同学成为我的“粉丝”了,不过这种情况没有维持太久。约半年那把大锁又紧紧的把我锁住,逼得我离篮球的世界越来越远,以至于高一年度的年级篮球大赛没能够参加。再往以后打篮球就渐渐的越来越少了,至于高二就是那么混混沌沌的过来了吧,一般就是上体育课打打,平常几乎不打。至于高三学期只上了一段时间,就离校了,篮球也随着远离了我。
大学三年时光篮球又重新回到我的日常生活中,而且出现了约一年的辉煌,算是从接触篮球到现在的鼎盛时期。刚进入大学的初期,打篮球还是找不到感觉,专业里打篮球的高手也挺多的。这个时期有几个不错的朋友,常在一块打球。真正篮球出现飞速进展应该说是在一次“打架”事件之后,这件事情我现在也不想在提了。只想说那次对我来说是莫大的耻辱,当时对我的影响非常大,想到自己真是无能,就像变成了足球被人踢来踢去。我知道那都是有着深刻的根源,必须改变它,不然我永远都是一个任人踢来踢去的足球。
从那次事件之后,我加快了身体锻炼的步伐,每天中午在别人都休息或是娱乐的时候,我都要到学校西边的野地里进行刻苦的锻炼。从寒冷的冬天练到温暖的春天再练到酷热的夏天直到凉爽的秋天,野地里总有我一个人孤单的身影和疯狂的呐喊,后来因为一些事情不得停止了锻炼的步伐。不过有了这大约一年时期刻苦的锻炼,我变成一个皮肤黝黑,肌肉发达,气势逼人的“草原狼”。我的篮球水平得到了极大的提高,可以轻而易举的单手抓到篮筐,投三分就如同扔一个小小的石头,而且进球率相当的高,这让我在班级里成了篮球王者。许多同学都纷纷夸赞我羡慕我,以至于“黑人乔丹”,“篮球怪物”成了我特有的称号。
在大二暑假的时候我的篮球水平得以进一步的提高,可以达到双手抓筐,单手灌篮的水准。投篮进球率更是没得说,几乎投十进七的概率,在篮球场上已是叱咤风云。每当打比赛玩的时候,我就担任了中锋或后卫的位置,也许你会纳闷175厘米的身高可以担当中锋吗?也学在这里你会说我在吹牛,不过你要看看尼克斯队的“土豆罗宾逊”灌篮王,或许你就认为我说的是真实的了。这当然与我的弹跳和力量是分不开的,许多180至187的抢篮板都不如我,篮球已达到了很高的境界。
记得一次在篮球场上几个人打街头篮球赛,一个同伴把球飞快的向我传来,我双手紧紧的接住,接着就有两个防守人员飞快的向我扑来。只见我一个急速的变向把他们甩过去之后,双脚用出“虎狼之力”猛的一蹬地,顿时感到整个身体飞了起来,空中形成了一股猛烈的“旋风”,两边的球员左晃右晃几乎要向地面上倒去,随后一声巨响“咔嚓!”,只见厚厚的篮板在我灌进篮筐的那一刹那,直接随着我下落的时候坠了下来,就这样!一块好好的篮板硬被我无穷的爆发力,给无情的分成了两半。当时现场所有的人都站在那里一动不动,就像电视剧中那样,完全像是失去了灵魂,成了一尊结实的雕塑。那个场面想在想起来还能倍感兴奋,就像毛泽东同志写的诗“到中流击水,浪遏飞舟”那种豪迈大气。不过兴奋之后便是无穷的痛苦,我不敢拿现在的自己和以前比较,因为两者实在是千里之遥啊!
专业里的一些同学都认为我是当兵的或是体育队的,其实他们都想错了,我就是一个普通的学经济学专业的学生,呵呵!这个时期总结一下就是力量强,弹跳好,投篮准,跑的快,最重的是爆发力非常棒,只是灵活性相对来说差一点。这个时期几乎是所有的同学都很佩服我,相当的有“威严”。可惜这个时光太短暂了,就如同昙花一现仅仅约一年的时光。大二下学期,在一次意外事件之后,篮球的水准出现了大转折,彻底在众人面前湮没了。别的同学对此感到很纳闷,不理解为什么我的篮球水平会下降的这么快。之后又有一些同学嘲笑我了,我不禁对天感叹,这些人真是鼠目寸光呐!就这样篮球逐渐的打的越来越少,到实习完之后在返校的时候,打篮球也就只是象征性的那么回事吧。就在篮球水平日益衰落的情况下,大学生活也结束了,一个痛苦的无奈的结尾。
大学毕业之后的第一年里,篮球打的极少。到了找到工作之后打篮球算是又多了一点。参加了两次厂里内部的篮球联赛,我在队里还是绝对主力,这主要是厂里职工篮球水平偏低的缘故,还不错拿了两次冠军。还有厂里和外部进行的比赛也作为主力参加了,只是表现很不理想,但是也没有什么好办法来改变这个局面。再往后直到现在篮球慢慢的从我的世界里消失了,实在是没有精力去打了。
我觉得篮球的消逝只是暂时性的,随着时间的流逝肯定会再次好转,它一定会达到前所未有的水平,而且会保持到永久永久。因为在那一天看到了人生的启明星!我一定会再次彻底的崛起,永攀篮球高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