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祐元年三月,以吏部侍郎李常为户部尚书;以中书舍人胡宗愈为给事中;以苏轼接替胡宗愈的遗缺,特诏:免试为中书舍人。
宋朝的政制,以二府——中书省和枢密院及计省三司使为中枢政治的中心,直接隶属于皇帝。枢密院主管天下军马,计省三司使掌理全国财政,除此以外的一切庶政,全部集中于中书省,而中书省又设于禁中。所以中书舍人的职责非常重要,宋朝官制大抵沿袭盛唐,《唐百官志》:
中书舍人参议表章,百官奏议、考课皆预裁焉。
宋代亦然。凡事先经给事中书读,并经中书舍人书行者,才将原本留省,录黄过尚书省给札施行。不过唐制只有给事中始得封驳,而宋朝则中书舍人认为不可行时,亦可不书而执奏,称为“缴驳”,实际上,具有除军马财经外的全国政务之审核的权力,所以宋有俗谚说:“不到中书不是官。”
苏轼在还朝三四个月的时间内,扶摇直上,一再升迁,这事即使他本人勇于自用,不怕权高责重,但也不能不凛于官场中树大招风的忌讳,所以颇为踧踖不安,立即具状恳辞,有曰:
起知登州,到任五日而召以省郎,半月而擢为右史。……今又冒荣直授,躐等骤迁,非唯其人既难以处,不试而用,尤非所安。
中书舍人这一职务,不但是宰相的属官,而且例兼“知制诰”,代拟王言。所以按照宋朝的定制,“知制诰”必先考试而后任命。宋朝开国百余年来,免试任命者,只有陈尧佐、杨亿、欧阳修三人而已,现在苏轼也得特旨免试而用,使他十分不安,同时更畏惧政治圈子里的时忌。(梧桐细雨文学网注:欧阳修《归田录》:“国朝之制,知制诰必先试而后命,有国以来百年,不试而命者,陈尧佐、杨亿及修忝预其一耳。”)
但是他辞不掉,只得拜表就任,仍改赐章服。上表谢曰:“右史记言,已尘高选;西垣视草,复玷近班。皆儒者之至荣,岂平生之所望。”
中书舍人这职务,最难的是写作“外制”。自唐至宋,有个惯例,中书舍人承受词头后,就须在省中起草付吏,一直到写成告命,从不耽搁到第二天。担任这个工作的人,自非具有“捷才”不可。(梧桐细雨文学网注:洪迈《容斋随笔》“外制之难”云:“中书舍人所承受词头,自唐至本朝,皆只就省中起草付吏,逮于告命之成,皆未尝越日,故其职为难。”)苏轼纵然笔快,但文件太多,仍是苦事。到后来白天来不及写时,也只好开夜车把“词头”留到灯下来写,常常写到半夜才睡。这时期,曾布(子宣)托他作篇塔记,他复信诉苦道:
塔记非敢慢,盖供职数日,职事如麻,归即为词头所迫,卒以夜半乃息。五更复起,实未有余暇。乞限一月,所敢食言者有如河。愿公一笑而恕之。
四月,以吕公著为尚书右仆射兼中书侍郎。诏起元老文彦博平章军国重事,班列宰相之上,以辅助多病的司马光。
新任御史吕陶上章弹劾司农少卿范子渊,元丰时提举河工,靡费巨万,而所筑护堤崩塌,溺死无算,堤工卒无所成,乞行废放。多少年来,中枢实施错误的治河方法,浪费国帑,牺牲民命,是苏轼一再激烈反对的政策之一,看了吕陶的弹章,对于这种漠视人民生命财产的官僚,激起了如火的愤怒。他挥笔作《范子渊改知峡州敕》,有曰:
汝以有限之财,兴必不可成之役;驱无辜之民,置诸必死之地。横费之财,犹可以力补;而既死之民,不可以复生。
痛快淋漓,成为传诵一时的名言。
苏辙初任右司谏,以为自王安石变法以来,台谏官过分嚣张,朝士们“一言被及”,马上就逐出中枢,政风因此大败。他倡言朝廷应加约束,使台谏们亦知自律。
苏辙开始行动,首上《乞选用执政状》,同时弹劾左右二相,指左仆射蔡确出身狱吏,“??佞刻薄”;论右仆射韩缜,“识暗性暴,才疏行污”;再论张璪、李清臣、安焘,说他们都是斗筲之人,“持禄固位,安能有为”。
凡七状攻下右相韩缜,五月,再上状《乞诛窜吕惠卿》,指他诡变多端,见利忘义。
朝命吕惠卿降官光禄卿,分司南京,苏州居住。大多数朝臣认为这样处分太轻,苏辙、王岩叟、朱光庭、王觌、刘挚等交章痛劾,苏辙且把吕惠卿举发王安石私书的丑事,也揭发出来,对这种卑鄙的小人行径,施以无情的挞伐。
于是,吕惠卿再行责降为建宁军节度副使,建州安置。词头始下中书,据说,按照轮值次序,此供该由刘攽(贡父)草制。
苏轼大嚷道:“贡父平生做刽子手,今日才得斩人。”
贡父知道苏轼有一肚皮积愤,非吐不快,所以推说身体不舒服,乘间溜走,苏轼就把这件公事接过手来,痛快淋漓地历数吕惠卿的罪恶。(〔宋〕朱弁:《曲洧旧闻》。)撰“责词”曰:
吕惠卿以斗筲之才,穿窬之智,谄事宰辅,同升庙堂。乐祸贪功,好兵喜杀。以聚敛为仁义,以法律为诗书。首建青苗,次行助役、均输之政,自同商贾;手实之祸,下及鸡豚。苛可蠹国害民,率皆攘臂称首。
先皇帝求贤如不及,从善若转圜。始以帝尧之仁,姑试伯鲧;终焉孔子之圣,不信宰予。发其宿奸,谪之辅郡;尚疑改过,稍畀重权。复陈罔上之言,继有砀山之贬。反复教戒,恶心不悛;躁轻矫诬,德音犹在。
始与知己,共为欺君。喜则摩足以相欢,怒则反目以相噬。连起大狱,发其私书。党与交攻,几半天下。奸赃狼藉,横被江东。
至其复用之年,始创西戎之隙。妄出新意,变乱旧章。力引狂生之谋,驯至永乐之祸。兴言及此,流涕何追。迨予践祚之初,首发安边之诏。假我号令,成汝诈谋。不图涣汗之文,止为款贼之具。迷国不道,从古罕闻。尚宽两观之诛,薄示三危之窜。国有常典,朕不敢私。
苏轼这篇责词,固然写得大为快意,而读者也觉得“利如并剪”,天下传诵。但就个人的利害而言,则其后果,无异于在自己前途上,遍插荆棘,从此以后,终生都在荆棘丛中行路了。只有像苏轼这样的人才会做如此傻事,官僚决不肯为。
苏轼为谏官,勇猛更如出山之虎,一鼓作气,扫荡群奸。他对王觌说:“张璪天资邪佞,易以为奸,宜除去。”连章攻击,至七月,张璪遂遭罢斥。张璪于诗狱案时,为知谏院兼侍御史知杂事,同时受命与李定、何正臣、舒亶共为杂治该案的四凶之一。
再说李定,本已降责:“李定备位侍从,终不言母为谁氏,强颜匿志,冒荣自欺。落龙图阁直学士,守本官分司南京,许于扬州居住。”苏轼不服,缴进词头,与同官范百禄状奏曰:
臣等看详李定所犯,朝廷勘会得实,而使无母不孝之人,犹得以通议大夫分司南京,即是朝廷亦许如此等类得据高位,伤败风教,为害不浅。所有告命,臣等未敢撰词。(梧桐细雨文学网注:王明清《挥麈录》:“吕吉父(惠卿)守延安,过阙,乞与枢密院同奏事。上亲批:‘弼臣议政,自请造前,轻躁矫诬,深骇朕听,免朝辞,疾速之任。’已而落职知单州。”苏轼行制本此。)
于是,再被谪放滁州。这件事,很易被人误会是苏轼报复诗狱的仇怨,实则未必尽然。宋是盛倡以孝道治天下的时代,苏轼深沐儒学教化,对于悖伦常者,疾视如仇,是其基本观念,并非只对李定如此。同时有旨贬谪虐母的张诚一提举江州太平观案,苏轼一样反对,认为像这种“恶逆不道之人,虽肆诸市朝,犹不为过”,不肯撰告。反之,如程遵彦事母至孝,他便据此状请擢用。这都是“孝治之极,天下顺之”的时代里,一种维护伦理道德的行动,并不完全出于私人的恩怨。
七八月间,司马光告病在假,范纯仁因为国库空虚,支应匮乏,奏请再立常平钱谷给敛出息办法,俾沾国用。
其实,这办法即是恢复已废的青苗法,不过换个名目,遮人耳目而已。章上,台谏刘奏、上官均、王觌、苏辙交章反对。
司马光在病中,未经详细考较,也曾札奏赞成纯仁此议,至案下中书省,苏轼即上《乞不给散青苗钱斛状》,揭穿纯仁“偷天换日”的把戏,略曰:
熙宁之法,本不许抑配,而其害至此,今虽复禁其抑配,其害故在也。农民之家,量入为出,缩衣节食,虽贫亦足。若令分外得钱,则费用自广,何所不至。许人情愿,未免设法罔民,使快一时非理之用,而不虑后日催纳之患。
他举述当年从政地方,亲眼目睹的经验说,不肖官吏,每趁放款时期,必令酒务设鼓乐倡优,或关朴卖酒牌子,诱惑借到青苗贷款的农家子弟,前来玩乐,那些农民不明利害,常有将贷款花光,徒手而归者,作为非理之用的事证。又曰:“每放青苗,酒课暴增。臣所亲见,二十年间,因欠青苗至卖田宅、鬻妻女、投水自缢者,不可胜数。”所以他请求不要再贷放青苗钱,盘剥老百姓,留下的旧欠,也请准于每届丰熟收成时,分五年归还,他们这许多年来,付出的利息已经很多,所以,对于四等以下贫户,应该一律放免。
其时,台谏们也一再上章乞罢此议,事情闹大,司马光才注意到事不可行,力疾请对,在太后帘前奏道:“是何奸邪,劝陛下复行此事?”
范纯仁也在殿上,心想这个建议是经你同意札奏的,现在却说这样的话,心里很是愤怒,但在天子之前,执笏却立,不敢说话。太皇太后从议,诏复常平旧法,青苗钱更不支俵。
司马光当朝,凡是王安石、吕惠卿所建立的新法,无不铲除务尽,对于熙宁年间执行新法的大臣,也抱着彻底清除的成见。程颐对他说:“作新人才难,变化人才易。现在这些都是可用之才,而且人岂甘心为小人?若宰相用之为君子,谁不为君子?此等事欲他们自做,未必不胜如吾曹。”
范纯仁也主张:“消合党类,兼收并用。”
然而,司马相公的成见牢不可破,他是“泾渭分明,不稍假借”。当时的朝士如曾子开、侯仲良等事后都说,假如程颐、范纯仁的意思,得被温公采纳,必无后来绍圣年间的报复之祸。
这一时期种下的另一恶因,则为对少年嗣君(哲宗)的忽视。皇帝已渐长大了,但朝事一切进止,但向太皇太后取决,非但不征皇帝同意,甚至皇帝指着问了,大臣也不具对。苏颂看到这种情形,觉得很危险,尝对诸大老说:“不要这样纷纭多变,到皇帝长大时,谁任其咎呢?”这话,哲宗似亦微有所闻,所以后来亲政时,便说:“朝臣中只有苏颂最知君臣之礼。”论及太皇太后垂帘时期的政事时,哲宗说:“朕只见臀背。”(〔宋〕蔡绦:《铁围山丛谈》。)可见这青年皇帝的心里,藏怒宿愤,早已种因此时。
类此的忠告,也有人对司马光当面说过:
“熙丰旧臣,多憸巧小人,将来若是有人以父子之义离间皇上和太后时,则大祸起矣。”
然而司马丞相只是危身正色答道:“天若祚宋,必无此事。”
以道德文章而论,司马光固是天下第一流人物,但以政治能力来说,则不无疑问,如三朝名臣韩琦便批评过他:“司马君实才偏量窄。”程颢也说:“君实自谓如人参甘草,病未甚时可用,病甚则非所能及。”(〔宋〕朱熹:《二程语录》。)
而宋至元祐,内忧外患,病已甚深,司马光实在不是一个救时的国手。
至于苏轼之为中书舍人,也很难适应严格的官僚制度。从来文人都不适于从政,搞政治的人,首重实际利害,而文人只管发挥自己的理想。做官的人要用传统的典常来约束一切,而文人则重视自由意志的考虑,不屑规例。苏轼生有极为坚强的个性,其不适于从政,尤其如操持中书省这样需要最高幕僚技术的实际政务,就处处露出破绽来了。
苏轼初至中书,当时的执政当局,因为中书省的公事常有泄漏,所以要在舍人厅的后面,筑一道露篱,禁与同省其他部门往来。这本来是一件必要的保密措施,但他看不惯这种作风,便说:
诸公应须简要清通,何必栽篱插棘。
这个篱笆虽然暂时停工,但至明年还是筑了,他还大发牢骚,说《白乐天集》有这样一段话:“西省北院,新构小亭,种竹开窗,东通骑省,与李常侍窗下饮酒作诗。”可见唐朝时,可以西掖开窗以通东省,而现在则本省之内都不能自由往来,觉得可叹——由这件小事,可见他实在不通实际政务。(〔宋〕苏轼:《东坡志林》。)
古时的成文法,不如现代完备,所以幕僚业务的法宝,是遵循典故,援引成例。但是苏轼认为世事复杂多变,不能以典常成例当作永远不变的金科玉律,天下没有任何标准,足以适应万事万物。所以他要运用聪明来随机应变,觉得没有思想内容的典常则例,只是妨碍以自由意志来裁量庶政的一种束缚。
苏轼在中书与司马门人刘安世(器之)共事,安世是一个熟谙典章的官僚,每遇苏轼处事逾越分寸时,他必非常冷静地搬出典故来约束他,苏轼当时很生气,背后骂道:“何处把上曳得一个刘正言来,知得许多典故!”
把上,是农人乘以耕田的工具,相当于现在骂人为土包子的意思。安世听得此话,慨然道:“子瞻是怕典故的,但如任他但凭才气而变乱故常,总不可以。”
中国幅员太大,政治上向来有南北的地方成见。王安石领导的新党,都是南人,如蔡确、吕惠卿是福建晋江人,章惇是浦城人,曾布是江西南丰人,等等;而元祐的主干,自司马光、吕公著以至吕大防、刘挚等,几乎尽是北方人,因此,对南人不免歧视。当时,朝士间流传一句骂人的俗谚:“闽蜀同风,腹中有虫。”这句话不但骂了福建仔,也骂了四川佬。苏轼听了,遽然作色道:“书称立贤无方,何得乃尔!”
大名人刘安世冷冷地接口道:“我先前未曾听说过这句话,不过立贤无方,须是贤者才可以;如是中人以下者,安得不受土地风俗的影响。”
苏轼默不作声,心里则很不喜欢这个北方籍的乡下佬。(〔宋〕邵博:《闻见后录》。)
这个故事,充分说明文人从政与职业官僚的处事态度,根本不同。